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水产法规 > 捕捞法规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禁用

发布时间:2014/1/29 10:04:09  来源:农业部网站  编辑:秋水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核心提示:为加强捕捞渔具管理,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我部于2013年11月29日下发《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为加强捕捞渔具管理,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我部于2013年11月29日下发《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今年是《通告》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通告》能否贯彻落实到位的关键一年。为做好有关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捕捞渔具规范化管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渔民、成千上万艘渔船的重点、难点工程。《通告》的制定和发布只是捕捞渔具规范管理的第一步,重中之重在于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通告》落实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坚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工作打下的好基础,发扬好经验、好做法,尽快建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层层抓好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通告》执行到位,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抓好培训
  加强对《通告》的宣传,让国家对海洋捕捞渔具的管理要求广泛知晓,是保证《通告》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我部已通过有关媒体开展宣传,并印制了《通告》及相关渔具《宣传手册》发送地方,作为执法参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通告》,充分告知使用禁用渔具和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及配合,创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使每个渔业执法人员都能够认清捕捞渔具,掌握执法关键环节,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准确快速执法。我部将在2月底前组织一次专门针对《通告》所列渔具的大规模培训,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组织更大范围的培训。
  三、加强执法,严打违规
  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关键看执行。解决我国现行渔具管理存在的问题,根本也在于提高执法的执行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通告》,公平执法、公正执法,保证“一碗水端平”。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行之有效的执法方案,加强对禁用渔具和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的检查。要加强海陆统筹执法,重点把好港口关,将违规渔具拦截在港内;要加强对近岸滩涂、交界水域、违法行为高发水域等重点水域以及“绝户网”、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禁用渔具的检查,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渔村、渔港、渔船、渔户,摸查违规渔具存储情况,引导渔民主动销毁禁用网具、更换小网目网具。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重点防范休渔结束后违规渔具泛滥抬头,保持渔具管理高压态势。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通告》规定予以处罚。
  沿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制定《通告》贯彻落实具体方案,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送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同时抄送所在海区渔政局。
  联系人:姜波、郭睿
  联系电话:59192958、59191495
  E-mail:zihuanchu@126.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3日
编辑:秋水 访问人次:4570 关键字:农业部 海洋捕捞,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捕捞法规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