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这是湖北省环境保护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胡荣桂表示,新《条例》对水体污染的责权利界定、规定明确,对使用、管理水资源,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等各个方面都有详细的表述,使水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有法可依,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湖北是淡水渔业大省,多年来湖北省淡水产品出口一直排在全国首位。据有关部门统计,湖北省渔业总产值占农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1.5%上升到2012年的25.2%,增长迅速,比重越来越高,地位越来越重要,是湖北省农民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品质的重要产业。
但是,多重因素一直制约着淡水渔业的发展,其中,水环境污染问题是制约其发展主要因素之一。胡荣桂介绍,在养殖过程中渔民为防治因水环境问题带来的病害而大量使用各类药品,不仅增加了渔民的投入,在水产品出口方面还经常遭遇国际贸易壁垒,严重制约我省渔业的发展和渔民收入的提高。
胡荣桂说,虽然湖北省一直注意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先后出台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但此前的这些法规都是一些单项规定,有的制定时间比较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正当其时。
“除了会促进我省水环境改善,还将使我省渔业从此走向品质和数量同升的持续发展道路,总体上利于我省向淡水渔业强省迈进。”胡荣桂介绍,湖北省委、省政府为湖北省水产业描绘的“双千亿”生态产业规划蓝图:到2015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将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渔业经济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条例》的实施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