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渔政支队获悉,根据农业部下发的《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威海海域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13种渔具,浅海、滩涂等沿海开放式养殖水域也属禁止使用范围。
《通告》规定,黄渤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内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船布无囊地拉网、拖曳束网耙刺等13种渔具,禁用渔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对上述渔具进行清理和更换。自2014年1月1日起,这13种禁渔具将全面被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
威海市渔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表示,元旦后,市渔政支队将对海上、滩涂、港口渔船携带、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将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予以处理、处罚,并对使用禁用渔具的渔船,视情全部或部分扣除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对携带禁用渔具的捕捞渔船,按使用禁用渔具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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