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大连海参商会在2013年年会上宣布成立诚信联盟,入盟企业将遵守《大连海参商会诚信联盟公约》。首批入盟企业有19家,首选保证做到海参原产地诚信,保护好大连海参的品牌价值。明年5月1日后联盟企业海参产品外包装将标明海参原料产地,信息造假将接受处罚。
“大连海参”是第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其品质是国内其他产区海参难以比拟的。但近几年,除了传统产区辽宁、山东外,沿着渤海、黄海、东海,从北到南,海参养殖可谓遍地开花。去年,全国海参产量已经达到17万多吨,很多商家都宣称自己是“大连海参”。
面对海参市场混乱现象,大连海参商会成员提出建立“大连海参商会诚信联盟”的建议。从自身做起,以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遏制“大连海参”优势下滑趋势。大连海参商会会长、獐子岛集团董事长吴厚刚表示,把海参产地信息真实地告诉消费者,让大家明明白白消费。是更好地保护自己、强大自己而选择的一项措施。否则,好品牌就会失去。
根据《大连海参商会诚信联盟公约》,联盟成员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海参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包括自有海域、池塘的“使用权证”、外购海参原料的“采购合同”、“进货台账”等。在海参产品外包装上,标明海参原料产地(如,大连海参、山东海参、福建海参、日本海参、韩国海参、俄罗斯海参等)、以及国家规定的食品营养标签内容。入盟企业须缴纳10万元“诚信保证金”。对诚信联盟成员按公约条款进行定期考核,将诚信联盟成员置于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建立海参商会会员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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