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海南东寨港自然保护区内的虾塘将全部被清理,海口市将安排5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退塘还林。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林业局了解到,此次退塘还林工作将实施分类补偿方法和标准,补偿标准最高的为每亩2.4万元。
记者从海口市林业局了解到,《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退塘还林工作实施方案》已于12月18日获批准。根据《方案》,海口市决定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间实施并完成退塘还林工作,将东寨港保护区内被毁坏的红树林恢复起来。根据调查摸底,需要退塘还林的面积约为2439.5亩。
据海口市林业局负责人介绍,《方案》将养殖塘具体分类为:高位塘和低位塘、本地户和外地户、正在养殖状态和非养殖状态,并根据分类予以不同的补偿标准。其中,本地户的高位池的补偿标准最高为2.4万元每亩。
《方案》指出,本地户是指塘主的户口为三江镇、演丰镇和三江农场的个人及法人代表的户口是该“两镇一农场”的企业或者该类养殖塘属“本地户”所修建,自营或租赁给其他人经营的。而外来户是指“本地户”之外的个人或企业向当地集体或个人租赁土地,自行挖塘并经营的个人或企业。
此外,《方案》特别强调,截至2014年1月20日,塘主未与退塘工作部门签订《同意退塘协议书》的,不给予任何补偿并将强制拆除违建的养殖塘。
具体补偿标准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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