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甲鱼裙边在一些酒店里是价格不菲的高档菜,然而很多顾客都想不到,花大钱吃的甲鱼裙边可能是从死甲鱼身上剪下来的。
9月17日,杭州余杭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王某是余杭当地人,原先是开黄鱼车的,因嗜赌欠了不少债。他嫌开黄鱼车赚钱慢,听别人说收购死甲鱼裙边转卖以赚取差价,一年赚十几二十万很容易,所以才做起这个生意。
从2011年开始,他开始从上海等地收购死因不明的死甲鱼,剪下裙边卖给他人。其中有一段时间有关部门集中打击贩卖死甲鱼的不法行为,卖死甲鱼裙边的市场没有了,王某才停下来了。
到了2012年上半年,王某看别人在余杭区运河镇博陆这边收死甲鱼裙边的生意做得很红火,而且查的风声也不紧,再想想先前尝到的甜头,这次王某干脆做起了小“包头”,花了一顿饭的时间跟别人商量好专门帮别人收购死甲鱼裙边。上家以1元每斤的价格收购死甲鱼,将死甲鱼的裙边以10元左右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再以比收购价高出2-3元一斤的价格转卖给别人。
到今年3月案发时,警方查明王某前后从金某、陈某、刘某、蒋某处收购了2000余斤死因不明的死甲鱼裙边,部分已经转卖给他人,进入流通环节供人食用。
经相关部门检测和鉴定,王某收购的上述死甲鱼裙边以及四被告人尚未销售的死甲鱼裙边中均含有沙门氏菌、变形杆菌,人食用后可能导致组胺中毒及其他严重食物中毒,甚至引发感染性腹泻。
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庭审中,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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