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多次走访千亩荡一级保护区内的养殖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与养殖户交谈、走访村民委等方式掌握养殖户基本信息,向养殖户宣讲退养政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相关规定,动员养殖户退养。目前,千亩荡一级保护区内9户养殖户中已有8户签订了退养协议,涉及面积甲鱼塘83.56亩,虾塘222.74亩。。
千亩荡位于我县西北,是我县重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地。随着三地水厂的竣工运行,千亩荡水源已成为我县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生产的生命线。但如今,千亩荡正承受着巨大的生态压力,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养殖污染等正威胁着这片水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线。
为了有效推进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消除环境污染,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海盐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海盐从8月起开展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将结合前期调查情况,全面摸清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产、畜禽养殖现状及其他污染现状;全面取缔千亩荡一级保护区内的水产、畜禽养殖,实施退养并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制定二级水源保护区水产、畜禽养殖治理计划,积极引导退养,查处、清理一批重点污染源;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考核和问责制度,巩固治理成果。
连日来,工作组分成三个小组,走访千亩荡一级保护区内的养殖户,动员养殖户退养。据悉,一级保护区内9户养殖户主要饲养虾和甲鱼,其中甲鱼养殖91.8亩,虾养殖256.2亩。在走访过程中,大部分养殖户意识到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对水体的污染,表示愿意配合退养。
同时,工作组也充分听取养殖户意见,针对养殖户提出的养殖设施评估有遗漏,退养时间紧迫来不及处理养殖产品,小甲鱼、种甲鱼要求补偿等问题给予复查、处理,最终对遗漏部分予以补充,甲鱼养殖退养时间推迟至10月底,虾养殖退养时间推迟至10月15日。目前,还有一户养殖户对补偿评估不满意,仍未签署协议,相关执法部门已完成证据固定工作,准备启动强制取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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