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压低死鱼收购价格,排挤其他收鱼商贩,死鱼收购的生意都有人想垄断。昨日,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主犯李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2月,被告人李某与邹某、龚某、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协商合作承包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环球水产交易市场内的死鱼收购,企图垄断该市场。邹某等人找来谢某和唐某(另案处理),许诺以干股分配,通过谢某和唐某游说该市场总经理,获得死鱼收购承包权。
2012年4月,邹某、龚某、黄某与李某表面以四个承包人的名义与市场方签订协议,宣称四方从事死鱼收购,实则统一由邹某负责收鱼,并与谢某、唐某共同商定将收鱼利益按比例分占。期间,该伙一方面压低了市场内死鱼的收购价格并警告市场内的水产档主只能将死鱼卖给有承包权的人;一方面通过种种手段排挤其他前来收鱼的商贩。在谢某的安排下,市场保安人员通过扣下其他收鱼商贩收购的死鱼、锁住运输车辆等方法强迫其他收鱼商贩不得在该市场内收购死鱼。通过上述手段仍未能完全达到垄断目的后,李某与邹某、龚某、谢某等人商议私下找人来驱赶其他进入市场收鱼的商贩。
2012年6月,龚某找到梁某(另案处理),告知在承包收购死鱼之后与另一收购死鱼的东北人发生纠纷,纠集梁某实施报复。6月22日,邹某带领梁某等人来到市场,找到东北人于某后,梁某故意挑衅于某,并与同伙围殴于某。2012年9月20日,李某到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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