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刚从牢里放出来
案由:强迫交易
受理地点:溧阳检察院
1月23日,南渡镇堑口良种场老沈的养虾塘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姓于的是溧阳本地人,老沈认识,另一个是个光头,老沈不认识。
于,43岁,溧阳人。2000年3月6日。于因抢劫罪被溧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08年1月24日释放。
“老子刚从牢里放出来,现在没钱用了,没办法,总得挣点钱,养活自己还有跟着我一起混的兄弟。”于指着光头对老沈说:“以后你塘里的大虾子和虾苗不许卖给别人,老子让你卖给谁,你就只能卖给谁。”
见老沈沉默不语,于撕过一张纸,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姓名,恶狠狠地威胁道:“你以后要卖虾子,就打我的电话,如果你敢擅自把虾子卖给其他人,老子就把你们的虾子全药死。”
老沈是外地人,在南渡堑口良种场的承包养殖虾已经好多年,可以说全部家当都投到虾塘上了,哪里敢得罪于。老沈想,只要价钱公道,虾和虾苗让谁收不是一样呢。于是就同意了让于指定的陈和张来收虾。陈收大虾,张收虾苗。
和老沈同等遭遇的,还有南渡镇堑口良种场的另外六户养虾人。
以前,有很多车子到鱼塘里收虾,价钱给得也公道。现在,于天天在养殖场的鱼塘门口守着,不让别的车子进来收虾子,收购价上比良种场外面要低一两块钱一斤。
每次陈和张进去收虾,于都开着摩托车跟在后面,如果有不知道情况的贩子去塘上收购,于就出面把人家赶走,渐渐地,再也没有其他人到虾塘来收购了。
于和张早就有协议,从养殖户那里赚到的钱,利润一人一半。一个月的时间里,于从张手里分了3000元左右。
老沈等养殖户心里个个又恨又怕。收的虾苗比市场价低不说,每次张来收虾苗的时候,经常因为车子装不下,就强行要求养殖户将捕捞上来的虾苗重新倒回塘里,导致虾苗大量死亡,几乎每家都有数千元的损失。
不久,于和张闹起了矛盾。于不再和张合作,张也不再进塘收虾苗。但是因为已经没有人敢进虾塘收虾,养殖户们的虾苗一时之间根本就卖不出去。老沈等找于理论,于却让他们自己找贩子把虾苗卖出去。养殖户只能够以每斤抽头五毛钱的价格把虾苗卖出去,又损失了不少。
3月,老沈等养殖户陆续到派出所举报。
因涉嫌强迫交易罪,日前,犯罪嫌疑人于某被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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