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扬州市某行政村的两个生产队长王某和李某,在与鱼塘承包养殖户发生矛盾时,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通过强行放水的方式,造成210万尾虾苗流失死亡。为了打击破坏经营的违法行为,扬州市检察机关昨将王某和李某依法批捕。
据介绍,2013年5月14日上午,为了赶走租约尚未到期的养殖户,王某和李某先后召集30多位村民,去鱼塘强行放水。承办人员表示,王某和李某带人强行将虾塘挖沟放水以后,破坏了养殖设施,造成虾塘内210万尾罗氏沼虾苗流失死亡。经价格部门鉴定,养殖户损失高达168000元人民币。警方接到养殖户报警以后,随即将王某、李某二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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