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获的“问题虾”
“这虾看着挺新鲜,融出来的冰水却是黑的,会不会有问题?”上个月,市民老张拎了半斤虾,走进了黄岩城西派出所。
“鲜虾”流黑水,原来是“虾粉”在作祟。老张没想到,自己的一句话,竟然揪出了一个卖“问题虾”的摊点。6月6日,掺“虾粉”的海鲜摊被依法取缔,摊主夫妇也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鲜虾”流黑水,市民把虾拎进了派出所
5月中旬,市民老张拎着一袋虾,走进了黄岩城西派出所。
“我在菜场买了半斤‘红绿头’,看着挺新鲜,肉也结实,可是融出来的冰水却是黑的,会不会有问题?”老张道出了自己的疑虑。这虾是从黄岩第一菜市场买的,20元一斤,黄岩人俗称“红绿头”,学名“红虾”。老张说,虾的外观看上去很新鲜,可流出的黑水总让他不放心,于是他找了派出所帮忙分析。
看了这虾,民警老汪也觉得事有蹊跷。随后,这半斤虾被送到了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结果很快揭晓:这虾含有二氧化硫和甲醛。
天然的海鲜产品中,不可能存在这么多的二氧化硫。
食品安全不可马虎,“问题虾”引起了派出所的重视。5月底,民警们穿便衣出行,到菜场采集了近10家海鲜摊的“红绿头”样本。一共5斤多重的“红绿头”被送检后,结果显示,其中一家摊位出售的 “红绿头”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为531mg/kg、甲醛为276.7mg/kg。
为使虾更“新鲜”,偷偷用“虾粉”
民警的目光,锁定了一家夫妻经营的海鲜摊。这家海鲜摊的摊主是一对50多岁的夫妻,丈夫姓池,妻子姓陈,经营海鲜摊10多年。
经过多次蹲点,民警发现,这家的“红绿头”远比其他家“新鲜”。
“‘红绿头’一打捞上来就是死的,很容易腐烂。稍微不新鲜点,虾头就会发黑,一碰就掉,因此很难保存。”民警老汪怀疑,这家海鲜摊有不可告人的“保鲜秘方”。
6月6日,城西派出所联合工商部门,对该摊位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摊位底下,民警找到了一个绿色塑料瓶。揭开瓶盖,里面有白色粉末。据摊主池某交代,这是“虾粉”,学名“焦亚硫酸钠”,正是他们的“保鲜灵药”。加了“虾粉”的虾,不仅不会发黑变质,而且还显得光泽诱人。
现场,派出所还查获了17斤掺了“虾粉”的“红绿头”。“虾粉”不能随便加,摊主夫妻也曾提心吊胆,可是一直没人发现过,胆子就大起来了。他们哪里想得到,“虾粉”能招来生意兴隆,也能招来牢狱之灾。
目前,池某、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5元一斤的“虾粉”,渔业码头就能买到
“这种‘虾粉’是国家禁止用于水产品中的,它会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还会破坏B族维生素,引起腹泻,严重时会毒害肝、肾脏等,摄入过量会对人体造成较大的危害。”老汪说。
这样的“问题虾”,甚至连摊主夫妻也不敢吃。“平时,我们很少会吃‘红绿头’。即使真要吃,至少清水洗好几遍才敢吃。”摊主池某交代。“虾粉”并非天天都能派上大用场,“货来得早、新鲜,就少放些,来得晚,为了保鲜我们就多放些。”
掺“虾粉”的想法,并非凭空想出来的。池某称,自己经常在温岭松门一带进货,听说有人为了卖相好,往刚捞上来的“红绿头”倒“虾粉”。于是,他就决定如法炮制。果然,在渔业码头,他很轻易就买到了“虾粉”,最便宜的“虾粉”,花5元就能买到一斤。
海鲜摊的进货渠道有随机性,“哪家便宜就哪家进”。仅池某进货的松门一带,每天至少有百来艘船只供货。因此,渔船上是否违规添加了“虾粉”,一时很难进行查处。
食品违规添加防不胜防,民警老汪给市民支了一招:买虾时,尽量选择正规的摊点,别买颜色异常鲜亮的虾,也别买融出来的冰水脏污的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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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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