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增殖放流作为一种恢复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每年都有组织进行相关活动。最近,海南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将100多万尾红罗非鱼作为增殖放流品种,放进了南渡江中。对此,不少专家称这是一次“乌龙”行为,大量红罗非鱼用于增殖放流可能适得其反,繁殖能力很强的罗非鱼,很可能抢占其它本土品种的食物和生长空间。
据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官网报道,5月19日,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当地一家苗企,于中兴镇一码头上举行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共向南渡江投放145万尾大规格红罗非鱼苗。南方农村报记者就生态保护问题采访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蔡兴中,他表示,此次增殖放流是由当地一苗企提出,经澄迈县海洋与渔业局协调后安排进行。“南渡江经过长时间的捕捞,渔业资源需要修复,所以才进行这次放流”。该局养殖股长方国政则表示,罗非鱼作为一种当地已规模化养殖的品种,江河中也有不少养殖中排水带出的罗非鱼,“放养罗非鱼,对本土区域水体中存活的原有品种影响不大。”
为规范增殖放流,2009年3月24日,农业部出台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条指出“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确需放流其他苗种的,应当通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对放流品种、流程等均作了相关规定。”记者咨询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处处长刘思远,他表示,不同地区,因当地的生态环境等因素不同,放流的品种、规格,甚至时间都有区别,因放流品种的选择对原有本土品种生态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关增殖放流对渔业生态环境方面的研究尚不深入,加上环境容量研究数据的不足,在渔业增殖放流过程中也没有对放流品种的规模数量,以及所放品种对水域短期、中期、长期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评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殖放流的科学性。
茂名一家专业生产红罗非鱼种苗的企业负责人介绍,红罗非鱼是罗非鱼中的一种变异白化体,在水体中很容易与其它罗非鱼发生杂交,但并未改变其是外来品种的属性。广州市番禺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忠强介绍,罗非鱼是引进的外来品种,虽然现在很多罗非鱼进行的是品系间杂交,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杂交品种。海南天然水域适合罗非鱼生长,“只要性腺成熟,二两重的罗非鱼便可进行繁殖,很快便能成为优势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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