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渔药经销渠道观察之二
团购还是经销?合作社卖药性质难界定
不管是渔药店还是合作社,只要存在兽药经销,就必须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无证销售属不合法经营。
拥有一座碉堡,进可攻,退可守,这在兵法上无疑是最平稳安全的战斗方式。在水产药物销售渠道上,合作社及养殖场,可直接与厂家联系购买自用。但在自称合法自用的背后,不少合作社及养殖场也经销着药物。与一些黑店相比,其隐蔽性更强,自用与销售两者角色,其可瞬间转换,销售的各种产品都不需要转移。其销售操作更是在分散各地偏僻的池塘,政府部门无从查定其性质,更难以监管。
在《农财宝典》在阳江市高新区平冈镇走访时了解到,平冈是阳江的养虾大镇,镇上大大小小的水产药店有数十家,大部分都已通过GSP认证,有经销商向记者反映,“还有少部分以合作社身份‘掩护’经营。”
《农财宝典》记者随后在当地就找到这样一家“合作社”。店内摆放了各种水产用调水、底改、杀虫和消毒剂类产品,“社长”林老板告诉《农财宝典》记者,合作社并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为养殖户社员提供一个互帮互助和养殖交流的平台。“我们只是养殖户自发组织的民间交流团体,联合起来后,所有渔用物资都可以以合作社名义向企业团购,价格比从经销商购买便宜得多。”林说。
当《农财宝典》记者询问为何不悬挂营业执照和兽药经营许可证时,林老板声称“正在办理”,并坚称“合作社只是原价将厂家货物转给养殖户,不存在兽药经营。”
当地对虾养殖户李铭卓(化名)向《农财宝典》记者反映的情况却与林老板所说不尽相同。“这样的合作社各地都有,其实就是集资开店。既能帮出资人赚钱,还能帮养殖户省钱。”李告诉《农财宝典》记者,受益于国家对“三农”发展的重视和助农、惠农政策,许多地方的农民、养殖户自发成立行业协会或合作社,他本人也加入了当地一个水产健康养殖交流合作社,但自己只是外部社员,不参与合作社内部工作。
“我们合作社成员分三种,内部社员、外部社员和外部会员。内部社员就是合作社的几个发起人,他们既出资,同时又是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外部社员就是只出资入股,不参与社内经营管理,但从社内购买各种渔资均可享受进货价,并且年底还可以参与分红;外部会员其实就是我们的客户,登记加入我们合作社之后可以从这里买到便宜的渔资,可以从这里交流、学习到养殖技术,还能够享受卖虾、联保贷款等多项便利。”李铭卓向《农财宝典》记者详细解释了合作社的内部架构和运作管理模式。
李向《农财宝典》记者坦言,类似这种合作社多半都没有饲料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其实就是厂家的中转站”,以合作社名义经营运转后,厂家销了货,合作社赚了钱,养殖户也得到了实惠。而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罗建民副处长在接受《农财宝典》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是渔药店还是合作社,只要存在兽药经销,就必须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无证销售属不合法经营。”
记者在湛江廉江调查时了解到,廉江市水产养殖以鱼虾混养为主,部分池塘对虾精养,主要集中于在营仔、车板和高桥3个镇,三地养殖面积约4万亩。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地区还没有一家专营渔药的企业(店)通过GSP认证。
“这里的渔药店都是这样,好多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更不用说通过GSP的认证。”湛江市廉江营仔镇养殖户黄伟明(化名)告诉《农财宝典》记者,为了提货的方便和节省部分成本,其联合三四位朋友,共有300多亩池塘,直接向厂家购买饲料和药品。“我们饲料和药品的存量比较大,附近养殖规模较小的养殖户图方便就主动跟我们购买了。”
“不能破坏市场的秩序,都是按照市场价卖给其他养殖户。”黄伟明告诉记者,除饲料外,卖得最多的是调水改底、营养保健和抗应激类非药品,药品相对较少。不用上门推销或服务,都是熟人,都是有多年养殖经验的养殖户,药品买回去自己用。“整体上,销售的比例不大,70%以上都是自己用。”
对于这种无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的渔药店,黄伟明表示当地很常见。“很多渔药店都开在了塘头,大多数都是养殖大户在经营,没有人有过GSP的想法。”黄伟明坦言,池塘比较偏,几乎没有人来查。
阳西县江海养殖协会陈业逢会长告诉记者,水产养殖业受天气、病害等因素影响较大,属于高风险行业,养殖户成立协会或合作社对于解决个体养殖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薄弱、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确实很有帮助,但如果在苗种、饲料和渔药经销方面“不按套路”,缺乏规范的运作管理,最终受害的还是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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