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昨日,在南海西樵何氏水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对准入的黄骨鱼卸货。记者周春摄
昨日,三水养殖户梁锡坤的4900斤桂花鱼一起捕上市就配带上了“身份证”,还要凭借“通行证”才能进入南海西樵何氏水产服务中心交易。
昨日起,佛山市试行水产品产地标识准入制,对进入试点企业销售的桂花鱼、生鱼、黄骨鱼实行附加标识准入。南海环球水产批发市场、桂江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顺德大洲水产批发市场及西樵何氏水产等物流企业,率先试行水产品产地标识准入制。
获悉此项新政,梁锡坤提前两天前往乐平镇范湖村委会领取一式三联的食用水产品产地标识备用。昨日,当他的4900斤桂花鱼一起捕,他就填写好食用水产品产地标识,由自己保留养殖户联,将流通企业联、经营店铺联交给何氏水产公司收购人员林强。林强将这些桂花鱼运回何氏水产服务中心暂养处理,还将梁锡坤提供的流通企业联交给何氏水产公司保留两年备查。当天,这些桂花鱼就通过冷链系统配送往上海、北京上市,梁锡坤提供的经营店铺联随货同行,将会被复印提供给上海、北京的经营店铺留底。
“这项新政将使水产品质量监管逐步达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状态。”梁锡坤认为,从农资销售到水产的养殖、运输、销售等环节一旦建立起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震慑、约束作用就会形成。农药店铺不敢卖违禁鱼药,养殖户、物流企业、销售店铺也不敢用违禁鱼药,这样可避免个别使用违禁鱼药的行为拖累整个行业。
昨日,记者走访试点物流企业、批发市场发现,在前来出售桂花鱼、生鱼或黄骨鱼的养殖户中,大多数都未知我市试行水产品产地标识准入制,也无法提供食用水产品产地标识。
“新政实施当日起1个月内,作为‘宽限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薛勇祥表示,下月1日后,我市将严格执行准入制,没有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的桂花鱼、生鱼、黄骨鱼产品一律不准进入试点市场、试点企业销售,经营店铺如果标识标注不规范,将会受到依法处罚。
一问新政:为何仅涉及3种鱼?
市农业局渔政科科长梁城坚介绍,这次试点的桂花鱼、生鱼、黄骨鱼等3个品种都是我市优势水产养殖品种,养殖量、交易量、北运量都相当大,充分体现佛山水产养殖业特色。
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薛勇祥透露,桂花鱼、生鱼、黄骨鱼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比较多,使用量虽然很低,但一旦被验出也属违法。所以试行桂花鱼、生鱼、黄骨鱼产地标识准入制有利于对这些违法现象进行有效监管。
二问新政:标识如何跟踪?
这次试点的桂花鱼、生鱼、黄骨鱼附加的标识既是它们起捕上市时所带的“身份证”,但并非每条鱼都要贴标识。
薛勇祥介绍,这种食用水产品出产地标识其实是分批次的随货同行联,每批次的标识一式3份,养殖者保留1份,试点企业经营者、销售店铺各收取1份,试点企业经营者、销售店铺收取的“标识”必须保留2年,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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