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刚刚独家获悉,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208户受康菲公司污染侵害的水产养殖业主,今天致信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要求国家立即收回蓬莱19—3油田主权,严惩康菲公司恶行。
据记者拿到的信件称,“我们渤海特大溢油污染受害人,在徐主任走马上任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出伸张民族大义的公开信,要求您的团队立即收回蓬莱19—3油田主权,彻底清算殖民地经济模式,切实保护渤海的生态环境资源,帮助弱势的渔民保住饭碗,为中华民族子孙留下一片碧海。”
信件介绍,曹妃甸区208户河北渔民常年在曹妃甸港以东沿海,从事海参、河豚、虾类、贝类等养殖生产。2011年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渤海事故,给渔民们造成了数亿元的经济损失。 信件称,“但是,我们被有关部门从污染受害人中故意遗漏。政府主导的行政调解方案,无情地剥夺了我们获得补偿的权利。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也不理睬我们的陈情和上访,先后核准肇事油田总体开发方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片面同意康菲公司恢复在该油田的生产作业。”
信件称,经初步统计,在2011年渤海特大石油污染事件中,原唐海县大片海水养殖区受到影响,鱼虾贝蟹等养殖生物纷纷死亡,受害养殖池塘、滩涂面积约4.6万亩,受害工厂化养殖面积约30余万立方水体,涉及200余户养殖业经营者,牵连他们身后的近万名近亲属、投资者和从业人员,总体经济损失约5亿元。 唐山市曹妃甸区208户水产养殖户维权小组代表李希忠、于庆宝、李希茂表示,在得知相邻的乐亭县养殖区渔民已获得补偿之后,曹妃甸区污染受害群众忿忿不平、情绪不稳。
据了解,2012年11月3日,渔民们曾向原国家发改委张平主任邮寄了《责令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全面停止在华石油作业的请求书》,但无结果。
渔民们申请申请行政复议后,却被告知:国家发改委没有对违法实施石油作业的作业者、承包者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
信件称,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在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作业者、承包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石油作业,石油工业部有权提出警告,并限期纠正。如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纠正,石油工业部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直至停止其实施石油作业。”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进程,国家发改委及其下属的国家能源局接掌原石油工业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大权。因此,渔民们相信,发改委具有此项职权。
据了解,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为渔民们提供了法律援助。信件要求发改委责成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解除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渤海石油合同,提前收回蓬莱19-3油田以及与该油田联合开发的蓬莱25-6油田,由中方立即全面接替生产作业,驱逐撒谎成性、藐视人民、社会责任缺失的不法外商。
信件同时希望发改委报请国务院责令农业部依法帮助渔民们向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追索污染损失,着重解决该次渔业污染事故的鉴定评估问题,并遵循合法自愿原则开展行政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支持渔民们依法起诉。
2011年6月4日、6月17日,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勘探开发的位于渤海海域中南部的蓬莱19-3油田,连续发生严重溢油事故,且溢油源排查和封堵进展缓慢,以致溢油大范围扩散,造成油田周边及其西北部约6200平方公里的海域海水污染(超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根据国家海洋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认定,康菲公司在作业过程中违反了油田总体开发方案,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对应当预见到的风险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最终导致溢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是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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