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钟卫亮是一名“80”后,是海南省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新英站的一名职员。可就是这位普通的职员竟挪用单位公款30万余元用于赌博。
钟卫亮负责收取渔船渔业资源、港务、频率占用、船舶国籍登记与检验和渔船办理船牌号等费用。
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期间,钟卫亮以自己名字或者“王广平”之名填开《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15份,收取当地渔船渔业资源费、港务费、频率占用费、船舶国籍登记费及检验费等各类非税收入总金额25.395万元,仅将部分上缴入账,将其余的19.1879万元挪为己用,用于赌博非法活动。
在同一期间,他同样以自己名字或者“林”字填开《收款收据》512份收取渔船办理船号费金额16.17万元,又将其中的10.956万元挪为己用,用于赌博非法活动。其挪用公款数额累计30.1419万元。
对于一个小小的渔政渔监站来说,30余万元的收费没有入账,事情败露是早晚的事。由于没有钱填补这个窿窟,2012年4月5日,钟卫亮主动到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白马井检察室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4月7日被刑事拘留,4月17日被逮捕。案发后,钟卫亮分4次全部退回挪用公款30.1419万元。
近日,一审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钟卫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缓刑的理由是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在刑事立案前全部退还所挪用的公款301419元人民币,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钟卫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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