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鳗鱼是我国五大优势出口农产品之一,年出口额5-6亿美元。近年来,我国出口鳗鱼频繁被国外检出药残超标,严重影响了鳗鱼出口和鳗业可持续发展。福建是鳗鱼主产区,鳗鱼出口量占全国60%左右,药残事件导致鳗鱼出口严重受阻对福建出口鳗业造成沉重打击。面对地方政府强烈期望恢复和扩大出口的巨大压力,国家认监委组织福建检验检疫局,探索运用认证认可技术方法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鳗鱼药残控制体系,确保出口鳗鱼质量安全。同时,确定在福建长乐市鳗鱼养殖企业中开展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一年多来,在全国鳗鱼出口严重下滑的情况下,长乐鳗鱼“一枝独秀”,出口快速恢复,逆势上扬,2006年出口烤鳗226批、 3444.72吨、4084.53万美元,同比增长66%、43%、27%。随着长乐鳗鱼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际市场份额的迅速增长,“长乐鳗”逐渐为日本等主要进口国市场所熟知和认可。
农药、兽药残留是食品中化学危害的主要表现形式,通常产生于种植、养殖过程,在加工过程中难以消除。要确保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加工原料的安全卫生,必须建立满足于进口国法规要求的“供应链管理”保障体系。首先必须建立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效实施目标控制的生产组织关系模式;其次是在生产组织内建立符合进口国法规的、严格防止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供应链”的过滤系统;第三是建立可检查的、可持续改进的追溯系统,使出口食品原料生产体系与国内落后的农产品生产体系有效区隔。鉴于此,在国家认监委的指导下,福建检验检疫局派出认证认可专家对福建长乐市鳗鱼养殖企业生产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一个平台---农业合作组织,提升养殖散户鳗鱼药残自我控制能力。福建检验检疫局派出体系管理专家积极帮助鳗农合作组织——“长乐市鳗业协会” (以下简称鳗协)分散的鳗鱼养殖户通过这一平台,开展了资金、技术和农资购销等方面的合作,实施农兽(渔)药的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和统一合理使用,有效提高了养殖户甄别、选择和正确使用农兽(渔)药的能力,从而避免药残超标事件的发生。同时,由于合作组织成员受到合作组织内部规章的约束,用药安全的主体意识和自律意识也将得到明显增强。
二、导入三个国际通行管理工具——GSP、GAP、HACCP,构建长效的鳗鱼质量安全供应链。首先,在鳗药经营环节引入推行良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体系。福建局派出有关认证认可专家深入鳗协药品服务中心把脉调研,帮助药品服务中心建立鳗药GSP管理体系,对鳗药采购、检测、验收、储存、配送和用药跟踪等环节实施严密的控制,对鳗药风险实行专家评估制度,对鳗药成分检测和鳗药验收、配送等关键控制点实施留样制度。GSP体系的建立运行大幅度提高了鳗协服务中心鳗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出口鳗鱼用药的源头建立起一个严密的“过滤系统”,最大限度的避免了违禁药品进入出口鳗鱼生产过程。截止目前,服务中心经营销售的600多万元的鳗鱼用药中,没有发生过一例质量安全事故。其次,在鳗鱼养殖环节引入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体系。福建检验检疫局帮助长乐示范区鳗鱼养殖企业逐步建立鳗鱼养殖GAP体系,深入养殖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吸收鳗鱼养殖企业代表共同参与制订我国鳗鱼养殖GAP 国家标准制订工作,促进鳗鱼养殖企业对GAP标准的深入了解,提高推行GAP工作的热情和参与意识。GAP体系的推行使示范区鳗鱼及其产品基本杜绝了汞、磺胺类、氯霉素、恩诺沙星、呋喃类等重金属和抗生素药物残留超标现象。GAP体系的引入推行,在示范区鳗鱼生产供应链的养殖环节建立起了严密的违禁药品 “防渗系统”。第三,在鳗鱼加工环节建立运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结合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监管,福建检验检疫局认真帮促示范区鳗鱼加工企业不断提高HACCP体系的保持和改进能力,切实在加工环节防止违禁药品渗入出口鳗鱼产品中。
三、建立一个机制——条块紧密协作机制,共同促进长乐鳗鱼提高质量安全水平。长乐鳗鱼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检验检疫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根据职能分工不同,各职能部门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和服务,避免了政出多门和管理真空,提高了政府管理效率。检验检疫部门和地方政府整规办、农业、渔业、环保、技监等部门组成的技术小组,先后10多次对鳗鱼安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长乐鳗鱼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断趋于完善,有力促进长乐鳗鱼出口和鳗业健康发展。
2006年9月,国家认监委在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将长乐示范区列为应用认证认可技术和方法建立“无规定残留控制体系”的试点,进一步加强了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这种以认证认可体系化管理方法为核心的“长乐鳗鱼药残控制体系”,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福建省政府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 “长乐鳗鱼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虽然还有待不断完善,但它适应了我国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代表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示范区药残控制模式对周边地区以及其它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一些出口农产品行业组织纷纷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建立类似的药残控制体系。实践证明,以企业和种植养殖户为质量安全主体,以农业合作组织为依托,以地方政府和检验检疫“条块协作”为保障,引入推行国际通行的体系管理工具,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控制体系建设,是实现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提高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方法。其示范效应将为“散户型”出口种养殖农产品安全卫生控制模式的建立提供积极经验。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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