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农业部农村
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这位负责人表示,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专家:职业农民要有一定文化水平 需要资格审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表示,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他表示,中国现在的农业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实际上它的经营方面分散兼业化的农民占主体,因为农民所经营这块土地不足以保证最基本的经济收入。
“专业农场、家庭农场,更多的是考虑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形成固定的、稳定的一个职业,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事,而这个在国外是都有一些法律法规来保证的。我们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再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关锐捷说。
关锐捷指出,这可能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也要有资格的审查。比如像日本,职业农民首先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次要有经营管理能力,最后还要懂科学技术。如果达到这些要求,在日本是要给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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