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临近春节,不少市民都开始集中购买海鲜,可市民林女士却遭遇了一件闹心事:“买了一箱海鲜,共有刀鱼、牙片鱼、虾、黄花鱼4样,收了我490元,结果到公平秤上复秤后,足足被宰了80元。”昨日,在沙河口区政府组织工商、公安、食安办等部门进行节前整治市场秩序的行动中,发现了这起短斤缺量、欺诈消费者的现象。
上午10时左右,林女士和女儿一起来到沙区一家农贸市场挑选海鲜。“女儿下午要乘火车去外地,打算买点儿海鲜带回去送给朋友。”在一家摊位称完海鲜后,林女士付了钱,并没有索要小票,就离开了摊位。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了林女士买的海鲜到公平秤逐一复秤,再按照单价进行计算。按照公平秤实际重量,林女士共消费了410.15元,却被摊主告知一共消费490元。
得知被宰后,林女士母女迅速返回摊位。摊主则表示,因林女士没有购物凭证,不予认账。后在执法人员的干预下,摊主返还林女士80元钱。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摊主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当天,执法人员在这家农贸市场抽取了14位消费者复秤,发现一例欺诈现象。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应在消费过程中,主动要求商家提供凭证,注明日期、摊位号、商品名称、数量和价格等,一旦出现问题后,将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另外,市民在成箱购买海鲜时,应当全程监督商家以免被调包。购买后则应立即到市场内的公平秤称重,发现问题后,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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