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专家组组长的权力,在水产养殖场勘察、评定过程中,通过提高补偿标准等手段,为养殖户谋取利益,损公肥私,大肆受贿434万元。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专家组组长邢增栋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名专家组成员林吉泉和陈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海南省三亚海棠湾面朝南海、背靠三亚,是天然的水产养殖场,随着海鲜价格上涨,当地农民以及外地养殖户纷纷在这里建起了鱼、虾、鲍鱼等养殖场。2007年5月前,当海棠湾被定位为“国家海岸”国际休闲度假区重点开发的消息传出,一些为骗取巨额补偿的人,便违规抢建各类养殖场,一时间,这里的养殖场遍地开花、星罗棋布。 2010年年初,海棠湾大开发进入高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相继展开。因难以辨别固有与抢建养殖场的真伪,同年5月,三亚市政府发文要求该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派员支持。随即组成了以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邢曾栋、林吉泉、陈强组成的专家组,任命邢增栋为组长,专门负责对被征用的海棠湾养殖场池塘中养殖生物进行现场勘察、评定和出具补偿意见。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邢增栋一案的详情以及该专家组成员目无法律、恣意妄为,最终将自己送到牢狱的过程。 为吃回扣二次评估擅提补偿标准 随着海棠湾征地折迁补偿工作陆续展开,一些养殖公司及个体养殖户因养殖场被征用,急于拿到高额补偿款,便四处托人找关系,不惜重金相送以达到增多补偿面积、提高补偿标准、多拿补偿款的目的。到后来,竟形成了养殖户要想提早让专家组勘验养殖场要送钱,要想提早出评估报告要送钱,要想早日拿到补偿要送钱,想增大养殖面积、提高补偿标准更要多送钱的恶习。 2010年4月,邢增栋任组长的专家组到三亚市海棠湾江林村,对陈明经营的江前养殖场进行评估。专家组给出两个育苗车间的补偿标准是90%,10个鱼塘的补偿标准是按小鱼的补偿标准,两万余元一亩。陈明没有接受,征地的事也就停了下来。 2010年6月某天下午,陈明邀请邢增栋等人到酒店吃饭,并送1万元给邢增栋。尽管此后不久,专家组发现陈明的养殖场有一部分育苗池存在抢建造假的情形,但还是把两个育苗车间的补偿标准从90%提高到95%,帮陈明获取3000余万元高额补偿款。2010年12月28日,陈明为表谢意送给邢增栋100万元。 2010年6月,专家组对精金公司在海棠湾铁炉盐场的养殖场进行考察评估。9月,精金公司董事长芶寿生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向海棠湾镇政府申请重新评估。 是年10月,专家组对精金公司的养殖场进行第二次评估。精金公司多次找邢增栋等人,提出若专家组将补偿标准提高到80%,可以给专家组3人10%的回扣。2010年11月7日,专家组通过采取改变补偿方式、提高补偿标准等手段,作出按补偿标准的80%的修正意见,帮助精金公司养殖基地共获补偿1.8亿余元。 “为了感谢邢增栋,精金公司董事长芶寿生委托我将事先承诺的好处费送给邢增栋等人。2011年春节前后,我分两次共送130万元给邢增栋。”精金公司的员工说。 贪婪无度推迟勘验等养殖户送钱 “林方广、陈照云、陈军合伙搞的养殖场的补偿意见是邢增栋草拟的,他们没有深入审核就签名同意了。”专家组成员陈强、林吉泉证实。 2010年5月,因专家组迟迟未对林方广等3人在三亚市海棠湾镇江林村经营的一家石斑鱼养殖场进行考察认定,林方广便委托海棠湾镇政府的陈愈愈找到邢增栋,请求帮忙。不久,专家组成员对林方广等人合伙经营的养殖场进行考察认定,在明知该养殖场配套设施不完善、供排水系统不好、养殖池中鱼不多的情况下,专家组隐瞒真实情况,作出按补偿标准的90%进行补偿的补偿意见。 2011年春节,陈照云、陈军养殖场得到3000余万元补偿款后,送给邢增栋20万元感谢金。 2010年6月,在江林村经营石斑鱼养殖场的邢孔志,看着其他养殖户相继得到补偿,自己因专家组迟迟未对他的养殖场进行考察认定很着急,便委托海棠湾镇政府的陈愈愈,请求邢增栋早点对其养殖场进行考察认定给予照顾,并表谢意。 次日,邢增栋等专家组成员对邢孔志的养殖场进行考察认定时,在明知该养殖场配套设施不完善、供排水系统不好、育苗池很多都没有鱼、只有少数几个池在生产的情况下,仍作出按补偿标准的90%进行补偿的补偿意见。 据专家组成员陈强说,2010年6月的一天,邢增栋对他说,最近专家组要到江林村一带邢孔志等人的养殖场进行考察评估,让他在专家组讨论补偿意见时不要提出异议,后来他没有深入审核就签名同意了。在获取2000余万元高额补偿款后,邢孔志送给邢增栋30万元。 2008年年底,得知政府要征用海棠湾水产养殖场的消息后,为骗取政府高额补偿,杨家强和冯衡等人合资将陈锦和的8亩虾塘改建成石斑鱼水泥育苗池。2010年5月,杨家强多次约请邢增栋、林吉泉喝茶、吃饭,请邢增栋等人在考察时给予关照。同年6月初的一天,专家组成员对杨家强等人的石斑鱼养殖场进行考察评定,发现是假养殖。 但邢增栋隐瞒不报,并作出按补偿标准的90%进行补偿的补偿意见,帮杨家强等人获取近1000万元高额补偿款。2011年春节前,杨家强送给邢增栋8万元。 巧取豪夺不承诺好处费不给办事 2010年5月,由邢增栋带领的专家组对养殖户林洪雄、陈琳位于海棠湾的两家养殖场进行考察认定,事后两人都进行了登记补偿。同年10月,周边的多数养殖户都领到了补偿款,而林洪雄、陈琳的补偿评估报告始终没有出来。几次前去了解,答复总是模棱两可。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其实是邢增栋讨厌那些找他办事而不承诺感谢的个体养殖户。他认为:没有好处的事,就是能办也不能轻易去办。反正着急出评估报告想早点拿到钱的是他们。 后林、陈二人找到海棠湾镇里的干部杨某帮忙,说明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在杨某的运作下,2010年11月约邢增栋喝茶谈养殖场的事。在宾馆停车场林洪雄将备好的11万元,让杨某直接送给了邢增栋。 邢增栋分给专家组的林吉泉、陈强各3万元,自己留了5万元。几天后,镇里的工作人员通知林洪雄、陈琳到镇里办了签名手续,专家组给他们按补偿标准的90%出具了补偿意见。 为防事发闻听纪委调查退赃消灾 就在邢增栋受贿之际,这些不法行为已进入三亚市纪检部门的视线。 2010年8月的一天,养殖户林松得知几天后专家组要对他抢建的石斑鱼养殖场进行勘察评定,便委托三亚市水产公司总经理杨家强向邢增栋打招呼,并承诺给杨家强及专家组好处费。几天后,林松找中间人杨家强一起邀请邢增栋到酒店吃喝。 很快,邢增栋带着专家组成员来到林松的养殖场,在明知养殖场不符合石斑鱼苗要求的情况下,仍作出每立方米补偿1161元的评估意见,帮助林松获取6500余万元高额补偿款。林松委托他人送给杨家强22万元,杨家强送给邢增栋8万元,并称是林松送的好处费。 邢增栋收下这8万元没几天,杨家强便电话告诉他,林松因诈骗政府补偿款被纪检部门叫走了。邢增栋立即取出8万元,翌日一早退给杨家强。几天后,杨家强被三亚市纪委叫去约谈,将事情的始末谈的一清二楚,邢增栋先收后退8万元的事也在约谈记录之中。没过几天,邢增栋也被三亚市纪委“请”了过去。 随后,邢增栋受贿一案被检察机关侦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邢增栋企图抗拒的思想防线彻底崩溃了。 ■链接 两村官虚报土地骗取补偿款获刑 本报讯 记者申东通讯员韩宏军王晓锋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称,村官郭某和李某因骗取征地补偿款,分别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1年3月,惠农区政府因修建简红公路需要征地。当年5月19日,该村村委会分别与村民吴某、吴某某签订征地协议,村支书李某在吴某实际征地亩数上虚加征地1.7亩,在吴某某实际征地亩数上虚加征地两亩,并上报。3个月后征地补偿款发放,李某找到吴某和吴某某,将虚报套取的6万多元征地补偿款取出,除部分用于村集体公务支出外,将其中的3万多元据为己有。 □说“法” 强化征地补偿监管抓住贪腐“黑手” 同年5月19日,村主任郭某将伪造的一份刘某被占用3.186亩耕地的征地协议上报。当年8月底征地补偿款发放,郭某将刘某的存单截留,并借用刘某的身份证将其名下的补偿款5万多元取出,除部分用于村集体公务支出外,将其中4万多元据为己有。 贪婪,让这个水产养殖专家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和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辜负和践踏了组织的信任,也践踏了“专家”这个神圣的名号。在征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的审核及其发放是贪污腐败犯罪的易发环节,因此必须强化征地补偿的全程监督与管理。首先,要挤压腐败空间,要求在涉及到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具体事项,应向全社会及其媒体公示,从而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构成一张监督网。只有这样才能监督到位,让监督的阳光照进征地补偿的全过程。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好操作的征地补偿管理制度,并落实好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由此,监督力度与制度建构双管齐下,才能保障征地补偿的健康有序运行,从而有效遏制关于征地补偿贪污犯罪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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