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后,各式火锅料就开始走俏市场。近日,有多名市民向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他们发现一些海鲜火锅料的原料成分在标识上有点“不靠谱”,让他们倍感纳闷。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到市区一超市购买冻品,准备回家打火锅。无意间看到食品配料标签时,让他感到十分意外:蟹棒竟然没有标识肉成分;再看虾丸包装上的标签,也未看到“虾肉”字样。“回想起来,之前吃的一些海鲜冻品确实没啥海鲜味,更像吃淀粉。”张先生说,既然原料中无“正宗”的海鲜成分,那么包装上又为何叫虾丸、蟹棒呢?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昨天进行了一番走访。在东区一超市的冷冻货柜里,售有多种海鲜口味的丸子、肉饺等火锅料,每500克的价钱在6元到23元不等。记者拿了不同品牌不同名称的几款冻品进行比对,发现其包装配料表上所标注的原料大致相同,几乎都是鱼糜、鸡肉、水、淀粉等,而墨鱼丸、虾丸、龙虾丸、蟹棒的配料上也未标上墨鱼、虾、蟹等字样,唯一与海鲜挂得上边的,只是鱼糜一种原料。
“海鲜都是好几十元一斤,我们档口一公斤新鲜的墨鱼丸还得160块呢!这些便宜的海鲜冻品怎么可能全用海鲜制作呢?”农贸市场一家自制新鲜丸子的档主告诉记者,档口制作肉丸,一般是要一斤肉加水、淀粉,才能做出一斤多的丸子,照这个比例,一斤十几二十块甚至几块钱的海鲜冻品如果用海鲜制作,成本根本划不来。因此,这些虾丸、蟹肉棒其实大多以淀粉为主,混合少许鱼肉、猪肉或鸡肉,根据不同口味,再添加食用香精等制作而成,并非真正的海鲜肉。
对于海鲜冻品“名不副实”的情况,法律人士认为,商家在包装上如果明确表示,不含有蟹肉、龙虾等成分,且产品在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话,无法断定产品就是不合格或欺骗消费者。如果这些产品在成分配料中明确写明包含蟹肉、龙虾等,但其产品并不存在这些成分时,则可认定是不合格产品。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配料成分,多留一个心眼。
(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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