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昨日,
广东佛山市农业局公布《佛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6年)》。我市将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标识管理制度,以桂花鱼等重点品种为追溯对象,实现从塘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根据实施方案,今后4年,我市将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加强生产源头管理,严把生产关口;探索建立规模化养殖基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实施分类监管。
尤其重要的是,我市将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标识管理制度,推进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以桂花鱼等重点品种为追溯对象,实现从塘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这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将逐步在其他大宗品种铺开。
“明年起,我市推进淡水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后,起捕上市的桂花鱼、乌鳢、黄颡鱼将按要求附加标识,未加标识的不得上市。”市农业局渔业科科长梁城坚介绍,这样能使水产品质量监管逐步达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状态。
今后,我市将把淡水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门槛。南海环球水产批发市场、桂江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顺德大洲水产批发市场等四大淡水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西樵何氏水产、九江勇记鱼场、九江林记等7家物流企业,将作为市场准入的试点。未附加标识的桂花鱼、乌鳢、黄颡鱼不得在这些试点批发市场销售或通过这些试点物流企业流通到其他省、市。这项市场准入制度取得成功经验后,将逐步在超市、水产品销售店、建制镇以上的农产品集贸市场中铺开。
此外,我市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北运流通企业将参照动物防疫管理的做法,由政府部门派驻检测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把“准入和准出”关口。对于被查出违禁药物超标严重的生产、经营者,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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