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农业收入已经不再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特征和内在要求,没有土地的流转,就形不成生产规模,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就难以提高,发展现代农业就无从谈起。”26日,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在向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研组汇报时深有体会。
据悉,湖州市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57.3%,其中整村流转的有51个村。让调研组欣喜的是,按照《湖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有100多户农业规模经营业主从县金融机构获得抵押贷款2000多万元,而为了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土地流转,三年来,全市用于土地流转奖补资金达到2977万元。
地方政府之所以积极投身土地流转工作是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在最令人担心的食品安全领域,由于大力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湖州市农、畜、水产品总体合格率在98%以上,居全省首位,获得农业类名牌产品151个。除了土地增效,土地流转还使农民增收,一方面,农民可获得土地租金收入人均570元,另一方面,流出土地的农民实现就地就业,成为“农业工人”,促进了农民分工分业。在今年刚刚荣获全球唯一“联合国人居奖”的安吉县,调研组看到,安吉以占全国1.8%的竹产量创造了22%的竹业产值,这一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现代农业园区中的土(林)地流转率达到90%以上。湖州市政府表示,近几年该市农民收入一直保持在两位数增长,今年预计1.75万元左右,其中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的份额逐年提高,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指出,资源要转换为资本,资本才能创造财富,怎样顺利把资源转换为资本的首要前提就是明确产权,只有土地确权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积极性。厉以宁还表示,确权包括两个主体,一是产权确认主体,一般由政府承担;二是产权归属主体,可以是村集体也可以是个人所有。委员们指出,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主体还多限于村级农民集体,这仍不完全到位,应该进一步明确到村民小组名下。委员们认为,湖州市对规模经营的种植业和土地流转工作进行补贴,这是一项有建设性政策,建议在全国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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