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这批鱼翅数量之大前所未有,实在让人吃惊。 黄志刚 摄
新闻背景
关于鱼翅进口,我国严格执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规定,加强鲨鱼国际贸易的监管。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列入CITES附录的鲸鲨、姥鲨、大白鲨按照重点保护动物进行管理。对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应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同时,此类产品进口时还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江门口岸进口的鱼翅主要是冰冻有沙骨小青鲨鱼翅、冰冻有沙骨狗鲨鱼翅。
江门日报记者/谭月韶 通讯员/李惠媛 杨雨
昨日,记者从江门海关获悉:该关于近日查获涉嫌走私的鱼翅、海参等货物达4967吨,共计价值人民币3.14亿元。这也是江门海关建关以来破获的案值最大的鱼翅走私案。
职业敏感发现蹊跷
查出3亿余元大案
事情得从今年5月说起。今年5月初,江门海关审单关员在调阅口岸报关数据时,发现江门某海产食品厂有限公司通过一般贸易进口鱼翅申报价格存在风险,与市场价格变化规律极不相符,职业的敏感令审单关员觉得这些进口鱼翅有蹊跷。
由于鱼翅行业具有行情相对封闭不透明、外人难以具体掌握等特点,江门海关一时很难掌握鱼翅的真实成交资料。随即,江门海关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查缉行动,通过走访市场、上网查询相关商品价格信息、开展价格核查,发现该企业和另外一家鱼翅加工厂分别在香港和台湾注册关联公司,对国外进口的鱼翅原料进行价格“洗单”(指不法企业利用特殊商业关系与境外不法中转商勾结,在货物转口进境时,由中转商隐匿原始单证,以中转商的名义开具虚假单证进行报关的违法行为),将价值高达每公斤七八美元到数十美元的鱼翅低报为三四美元,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走私进口。同时,将部分高价值的鱼翅等海产品偷运入境。
获悉这些信息后,11月9日下午,江门市海防打私办召集海关、公安、工商、边防等部门开展鱼翅、冻品流通领域的反走私专项行动,检查相关企业442家(包括全市各鱼翅加工单位60个),查扣无合法证明的鱼翅、海参和鲨鱼肚等海产品278.66吨及其他冻品477吨。
11月12日,江门海关缉私部门决定对涉嫌走私进口鱼翅等海产品案的某团伙实施开案查缉。11月13日,缉私部门成功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嫌走私的鱼翅、海参和鲨鱼肚等共计272.53吨。
经查,这两家海产品经营公司于2009—2012年先后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鱼翅,采取境外“洗单”方式,以低于国外真实成交价三分之二的价格进行申报进口。经初步统计,截至案发,涉案货物达4967吨,平均低报幅度达66%以上,走私鱼翅、海参等海产品价值共计3.14亿元人民币。
鱼翅走私背后的
利益链
据江门海关介绍,该案是该关历年来破获的鱼翅走私案中案值最大的,也是该关今年开展“国门之盾”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案值最大的走私案。我国加入WTO以后,整体关税水平不断下降,然而鱼翅进口税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以冰冻鱼翅为例,进口关税税率为12%,增值税的税率为13%,综合税率为26.56%。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就采取走私方式偷逃国家税款。
江门海关缉私局负责人表示,鱼翅走私活动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特点,虽然海关坚持打击,但只要巨大利润存在,不法企业就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江门海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该关将继续严格执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进一步加强对鱼翅进口的正面综合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情报经营。及时分析掌握鱼翅等水产品行业整体情况,摸清鱼翅走私的特点、规律和手法,提高打击该类走私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还将紧密依靠地方政府,不断加强与公安、工商、边防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参与清查整治联合行动,有效切断“购、运、储、销”走私链条,形成“海上抓、岸上堵、口岸查、市场管”联合打私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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