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亚洲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中国的发展,让鱼翅价格水涨船高,这已成为全球商业性过度捕捞鲨鱼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一环保组织负责人认为,这也是环保组织强烈呼吁禁翅的原因所在。
2012年9月7日,香港环保人士Alex Hofford欣慰得知:在自己牵头发出联署信至国泰航空公司6周后,国泰航空及姐妹公司港龙航空终于宣布:以后将不再接受托运或以非可持续发展方式采购的鲨鱼及鲨鱼相关制品。
据香港环保人士统计,2011年,香港进口鱼翅1.02万吨,其中空运占了13%,而国泰空运又占到了香港空运量的4-5成。尽管鱼翅贸易相关行业表示:可以另找其它航空公司代为托运,但这次国泰航空停运,至少意味着每年有将近700吨鱼翅进口香港受到影响。
国泰航空加入停止托运鱼翅之列的举动,当天迅速引起反响。香港海产进出口商会和香港鱼翅行商会很快组织了逾百名业界人士,到国泰航空位于赤鱲角的总部进行示威,抗议国泰这一举动不合理。
针对是否禁翅,在香港环保组织与商业团体之间,这早已不是第一次正面冲突。近年来,环保组织在中国极力宣传“禁食鱼翅”,各种“割鳍弃肉”的电影和图片,为鱼翅奠定了“环境正义”的基调。对此,香港海产品进出口贸易商会称他们将抗衡环保组织,除了希望保住从业人员饭碗,更加不愿意环保组织利用以偏概全、不断选择性发放图片或视频误导公众……抹黑食翅传统。
禁翅之争香港环保人士记得,大约从上世纪90年代起,鲨鱼生存危机日益受到环保组织关注。而近些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开始在香港持续进行反鱼翅宣传。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香港分会在网站中,旗帜鲜明地指出:鱼翅消费已对鲨鱼生存构成致命威胁,因此必须推动官宴禁食鱼翅、以及号召高档餐厅拒绝提供鱼翅食品、消费者主动拒食鱼翅等。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香港市民或餐厅,陆续响应拒绝鱼翅倡导。
2011年年底,北京环保组织也发动“零鱼翅”行动,倡议公众响应“零鱼翅年夜饭”。
今年初,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联合30多位人大代表正式提案:《要求制定禁止公务消费鱼翅议案》。此后,北京阿拉善SEE生态协会/SEE基金会、达尔问自然求知社、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大自然保护协会以及野生救援等多家环保组织,继续在网上发起全国寻找“零鱼翅餐厅”、“零鱼翅饭店”活动,并试图努力推动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零鱼翅”城市。
6月29日,一条微博让北京环保界欢欣鼓舞。该微博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已正式发函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同一天,经环保组织努力,北京第一家“零鱼翅餐厅”挂牌。
内地以及香港环保组织的持续行动,让鱼翅相关行业倍感压力,也开始进行一系列反击。
2011年年底,香港海产品进出口贸易商会(MPA)在北京专门召开反禁翅新闻发布会。
2012年5月,香港海产品进出口贸易商会(MPA)继年初发表公开声明后,再次针对香港环保组织趴街请愿港府、希望下届港府能够下达官宴禁食鱼翅的行为,进行公开抗议。
2012年7月20日,一场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主办的“鲨鱼可持续利用会议”在京举行。这次会议上,主办方认为中国传统的鱼翅消费文化受到了国际社会不公正评价,已经给中国消费者造成了误解,影响到了中国渔业的国际形象。
MPA总秘书兼生态保护委员会负责人林丁贵,亲自开设微博,持续表达对“拒食鱼翅”运动的反感。他称:“捕鲨是合法渔业,在约440种鲨鱼中,《华盛顿公约》(CITS)收录保护其中4种,其余绝大多数并未濒危”,“欧美拥有庞大的鱼肉市场,拒食鱼翅无法实现保护鲨鱼的目的,只会造成鱼鳍的浪费,因为捕捉量不会因此而减少”。
“鲨鱼肉在欧美国家非常受欢迎,鲨鱼制品也只是普通食物,一群吃鲨鱼肉的人,凭什么带头谴责吃鲨鱼翅的人?”林丁贵这一观点,后来不断被国内反对“拒绝鱼翅”行动的人反复引用。
针对鱼翅是禁还是不禁,环保组织与反对禁翅者针锋相对。环保组织认为鱼翅消费,已成为危及鲨鱼生存的一个重要原因,反对者就质疑数据的科学性;反对禁翅者认为绝大多数鲨鱼不受国际协议保护,环保组织则认为相关国际协议已经过时;反对禁翅者扔出的最后一张牌,是文化歧视,说凭什么欧美国家不禁鲨鱼肉消费,而我们却要禁鲨鱼翅……
禁翅之争,愈演愈烈。
看不透的鱼翅贸易北京一资深环保志愿者认为,倡议禁食鱼翅的一个最重要理由,是近年国内鱼翅消费量的迅速上涨,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国际环保组织和欧美国家警惕。
那么,作为鱼翅主要消费地的中国大陆、香港以及台湾地区,究竟有多大的鱼翅消费量呢?可惜的是,这一关键性调查数据,至今没有人或政府部门能拿出来。
今年7月,一家美国环保组织愚公移山负责人易懿敏特地前往广东沿海,对鱼翅贸易进行实地调查。她发现,进入国内的鱼翅共有四个来源,一是直接从产鲨国进口,比如从东南亚的印尼、非洲和拉丁美洲海岸国家进口;二是远洋捕捞;三是在产鲨地直接投资建厂,然后将干制鱼鳍运回国内。第四种方式则是少量由国内渔民直接捕捞所得。
“无论是在国外投资建厂,还是直接进口,绝大部分鲨鱼鳍都流入了内地市场”,“在非洲莫桑比干,当地渔民售出鱼翅的价格是每公斤5美元,但到了国内餐桌上,鱼翅价格翻了140多倍,差距巨大”,易懿敏称,正因为鱼翅价格高昂,远高于鲨鱼肉、鲨鱼油等价值,目前全球已有125个国家或地区卷入到了鱼翅贸易之中,而最大的出口地均为中国。
调查过程中,让易懿敏比较郁闷的是:虽然她拿到了从湿翅(简单割下来的生鱼翅)到翅干(盐渍处理过的鱼翅)、翅丝、翅汤等一系列加工环节的鱼翅价格,以及主要产销地分布,但对鱼翅产销总量依然摸不透——“鱼翅贸易基本上是一家家公司单独在做,目前没有强制性政策让这些公司统计或上报贸易数据,加上大量因逃税而出现的鱼翅走私,导致国内大城市基本都能看到鱼翅消费,却不清楚销售总量如何”,据易了解,中国内地北方迅速上涨的鱼翅消费,也是近十年才出现的状况,且多为公务接待所消费。
从公开资料看,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目前印尼是全球最大的鱼翅生产国(年产1660吨),其后是新加坡(年产1000吨)和印度(年产455吨);香港则是世界上最大的鱼翅转口贸易中心,全球鱼翅贸易中有50%以上要经过香港。
于是,在全球鱼翅贸易详实数据缺乏的情形下,香港相对完备的鱼翅贸易记录,成为全世界研究鱼翅贸易专家唯一可实采的数据来源。
2006年,美国非政府组织皮尤环境集团披露:国际鱼翅贸易专家Shelley Clark根据2000年香港转口贸易量估测,这一年全球大约有2600万—7300万条鲨鱼被捕杀,重量相当于121万至229万吨。这一数据远比联合国粮农组织编制的同期捕鲨量估测,高出了3-4倍。而这些鱼翅绝大部分销往了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和泰国。
“粮农组织只有鲨鱼上岸量的统计,即将鲨鱼从一艘渔船装卸到另一艘船,或沿岸港口、码头等的记录量,既没有记录捕捞非鲨鱼鱼种、鲨鱼捕获量的准确数据,也没有记录整条丢弃海中鲨鱼的数量”,研究者分析,事实上,加上私捕、误捕、混捕等其它方式造成的鲨鱼损失,每年全球的鲨鱼死亡率应该更高。
“亚洲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中国的发展,让鱼翅价格水涨船高,这已成为全球商业性过度捕捞鲨鱼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一环保组织负责人认为,这也是环保组织强烈呼吁禁翅的原因所在。
全球三成鲨鱼生存受威胁属于海洋软骨鱼科的鲨鱼,在普通人眼里,往往是海中霸主。但今天,在人类商业化过度捕捞面前,这个已在地球上生存了四亿年之久的古老生物,真正遇到了生存挑战。
“鲨鱼的生存时间早已超过了恐龙,而且在二叠纪末生物大灭绝时期,曾成功逃脱了地球上95%物种灭绝的命运,可这一次,人类应该为它的命运担忧”,环保组织野生救援(Wild Aid)称,尽管至今人们并不完全清楚其种群生存状况,但从现有研究数据来看,全球400-500种鲨鱼中,已有三成鲨鱼生存受到威胁。
为摸清鲨鱼种群状况,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鲨鱼专家,曾经协调了300多位科学家,对鲨鱼展开长达十年的研究。到2009年,IUCN红色名录共对全球1045种鲨鱼和蝠鲼物种进行了评估,划定其中17%的物种为“受威胁”状态(11%为“易危”、4%为“濒危”、2%为“极危”)、13%为“近危”、23%为“无危”,另外47%则为“数据缺乏”。
“这意味着全球30%的鲨鱼处境堪忧”,山东海洋大学一生物学者解释,一个物种只要出现在IUCN红色名录“易危”之列,就说明这个物种在10年时间或者三代时间里(以时间长的期限为准)已经出现(或正在出现、或将来预计会出现)成年个体的数量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50%;如果分别下降70%、90%,则分别对应“濒危”和“极危”状态。
在印度,科学研究者发现,近十年,只在西孟加拉邦恒河——胡格利河水系下游生存的恒河真鲨,人们已经越来越少见到这种鲨鱼的影踪了。最后一次捕捉到这种鲨鱼,是在2001年,且科学家还是从它残存的鱼鳄辨认出来的。
在内海或近海,人们对鲨鱼的捕捞首当其冲。易懿敏在广东沿海了解到,当地渔民在近海捕捞时,所用的渔网多是三层渔网,一旦渔网在海中拖过去,大小鱼均不能幸免,鲨鱼经常被混捕其中。“由于鱼翅价格高,被混捕的鲨鱼以往还可能被放掉,现在这个可能性为零”,易称。
在地中海,科学家们对之有了更精确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在地中海生活的71个鲨鱼物种中,18%的物种已处于“极危”,11%处于“濒危”、13%处于“易危”。而且长尾鲨、锤头鲨和鲭鲨的数量,在过去200年间,已经下降了99%。
随着渔业能力的加强,人们的捕捞范围从近海大陆架逐渐向外延伸,拖网渔船和延绳钓渔船早已能够远离浅海,深入到大陆架以外的大陆坡深海领域进行捕捞,一些远洋鲨鱼也因此未能幸免。比如狗鲨,在经历了1/4世纪的捕杀之后,狗鲨种群已经下降了99%,目前被IUCN列为“极危”状态。
另外,被科学家公认为数量最多、繁殖最快的蓝鲨,由于在渔业捕捞中被大量混捕,蓝鲨种群下降厉害。在香港鱼翅市场上,蓝鲨占到17%。相关研究表明:每年全球大约有1070万条蓝鲨被捕杀,其中蓝鲨占欧盟国家在大西洋中部海域捕捞量的75%,占印度洋捕捞量的88%。到2007年时,全球蓝鲨捕捞量已达到45万吨。短短十多年间,蓝鲨从最常见海洋物种,走到了濒临灭绝边缘。
“由于鲨鱼、鲸鱼、海龟、金枪鱼等均属于大洋上层动物,它们栖息在同一个区域,因此在捕捞时无法避免误捕”,上海海洋大学教授、大洋上层鱼类研究专家戴小杰称,目前市面上90%的鱼翅,来源于金枪鱼渔业误捕的鲨鱼,全球专门捕捞鲨鱼的渔船极少,目前仅在中南美洲、非洲和日本少量存在。
国际环保组织野生救援的一份调研报告证实:全球范围内的鲨鱼、鳐鱼和魟鱼捕捞量中,有近一半是作为副渔获物被捕杀的。
“由于鱼翅价格高,利润丰厚,许多渔船已经不再视鲨鱼为混捕品,反而刻意捕捞鲨鱼,加上渔船远洋作业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无报告、无监管的鲨鱼过度猎捕问题更为突出”,美国一环保组织补充,加上鲨鱼自身的生物脆弱性,如生长缓慢、性成熟时间晚、后代数量少以及海洋污染栖息地破坏等综合因素,更使得全球鲨鱼生存雪上加霜。
跌跌撞撞的鲨鱼立法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们对全球鲨鱼种群萎缩问题高度关注,呼吁采取措施保护鲨鱼。
然而,由于猎捕鲨鱼在世界许多国家均为合法渔业,地球上的许多沿海地区数千年来也将鲨鱼肉作为食用肉类等原因,导致捕鲨业由来已久,产业规模不可小觑。
“人们猎捕鲨鱼,主要是想获得鲨鱼肉、皮、软骨以及鱼翅等产品,但相较于鱼翅,其它市场消费量都是相对较小的,不是导致鲨鱼过度捕捞的主要原因”,美国Wildlife Campaigns Manager 的何燕青女士称,由于鲨鱼肉尿素含量高,比大多数鱼肉更难处理,使得鲨鱼肉并不太受市场欢迎,通常价格为5美元一公斤,然而等重鱼翅却高达近千美元一斤。
“比如尖吻鳍鲨、长尾鲨和鼠鲨在欧洲和美国海产品肉类市场,被认为是高价值鱼种,好比亚洲的生鱼片,白斑角鲨也通常被用来制作食物,但另一些鲨鱼种群,如青鲨(即蓝鲨)和锤头鲨被捕杀,则只是因为鱼鳍”,北京一环保人士介绍,正是因为鱼鳍市场价值高,所以一些远洋渔船为了腾出空间装载更多高经济价值的鱼鳍,所以才会出现在大海割鳍弃鱼的做法。“被割掉鱼鳍的鲨鱼,不会马上死亡,而是会沉入海底慢慢窒息,特别残忍”。
环保组织反对鲨鱼过度猎捕,最初就是由反对活鲨切鳍开始。
1994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呼吁世界各国分析鲨鱼的自然生存状况和鲨鱼制品贸易的状况,并促使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了《鲨鱼保护和管理国际行动计划》。
1999年,《鲨鱼保护和管理国际行动计划》正式通过。这一文件要求存在捕鲨渔业的国家,制订国内行动计划和区域性行动计划,以完善有关鲨鱼渔业的相关数据收集,确保鲨鱼的捕捞是可持续的,保护特别脆弱种群,尽量减少浪费,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但联合国粮农组织这一国际行动计划落实极其缓慢。十多年过去了,世界大多数存在捕鲨渔业的国家,都还没有完成国内行动计划。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对自己的捕鲨渔业捕捞量进行了限定,有关鲨鱼渔业的数据收集和报告依然严重匮乏。
2004年,大西洋金枪鱼类保护国际委员会率先颁布禁止海上切鳍,目前全球有20个国家及欧盟颁布了有关海上切鳍的配套禁令。这些法令大抵与美国《禁止海上切鳍法案》(2000年)近似,一般都要求上岸渔船的鲨鱼鳍重量,不得超过鲨鱼重量的5%。
后来美国科学家认为这个5%的规定比例太高,“因为这意味着允许渔民每运送一只鲨鱼上岸,就可以有两到三只鲨鱼鳍上岸,而身体扔回大海”。
2008年6月,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制定新规则要求:在大西洋和墨西哥湾作业的联邦鲨鱼渔业,在将鲨鱼运送上岸时,必须让鲨鱼鳍与鲨鱼身体保持自然连结状态。
“禁止海上切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鲨鱼过度捕捞问题,因为采取海上切鳍方式,一艘普通渔船单程即可捕杀成千上万条鲨鱼”,一环保人员称,2002年,美国海岸警卫队曾捕获了一艘美国船King Diamond Ⅱ号,该船满载32吨鲨鱼鳍,估计相当于3万条鲨鱼,却没有载上鲨鱼身体。
2010年5月28日,美国夏威夷州州长林格尔签订更严格的禁翅法案,并获参众两院通过,禁止餐厅出售及市民买卖鱼翅,违者会被罚款5000-15000美元。三犯者除罚款外,还会被判监一年。
“目前美国夏威夷、加州、华盛顿、俄勒冈、伊利诺等五州,以及美里亚安群岛,以及加拿大近十个城市,包括华人最多的多伦多市都已经禁止贩售鱼翅,许多华裔议员及公众人物是这些禁令的倡导者”,何燕青女士称,虽然禁翅法令出台前后,也曾引发不少争议,加州甚至出现了两起鱼翅供应商控告政府案,但从去年一项民调情况看,加州已有75%的受访华人表示支持禁翅。
国际环保组织野生救援则认为,在全球鲨鱼保护方面,总体情形不尽如人意,有些保护措施(包括国际立法)往往是前进一大步,后却又因缺乏后续措施而倒退。比如2008年,《洄游物种公约》的缔约国采取了具有开创意义的措施,即把具有商业价值的鲨鱼物种——白斑角鲨、鼠鲨和灰鲭鲨纳入公约附件,但几天以后,公约缔约国又无法就其它全球性保护文书也同样适用于这几种物种而搁浅。
同样,10年前,《保护地中海巴塞罗那公约》缔约国就已经将巨蝠鲼列入附件保护,但十年后,地中海国家中只有马耳他和克罗地亚禁止捕捞这一物种。2001年,主要产鲨国印度通过了立法,禁止捕捞任何软骨鱼,但当年却又取消了这一禁令。
目前,全球400多个鲨鱼物种,只有大白鲨、姥鲨和鲸鲨在大部分国家得到了保护,鲨鱼危机仍在迅速加剧之中。在不列颠哥伦比亚海域和北海海域(主要捕白斑角鲨)、澳大利亚海域和加利福尼亚海域(油翅鲨)、北大西洋(鼠鲨)、西北大西洋(沙洲鲨和灰真鲨)等地的定向捕鲨业,由于鲨鱼种群急剧萎缩,这些产业已日趋没落。“鲨鱼作为海洋食物链顶端之生物,它的存在,对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有着重要作用,不管是采用禁止鱼翅法令,还是直接控制捕捞强度、规定限额捕捞等措施,保护鲨鱼都到了危急关口”,在北京一次环保组织会议上,中科院动物所相关专家建议:未来应该更多引导各国政府发展旅游观光业,保育鲨鱼。
据研究人员估测,全世界以休闲潜水为主的鲸鲨旅游业,仅此一项的价值就约为4750万美元。在马尔代夫,由于开展鲨鱼旅游,1993年时,一条灰礁鲨一年所创造的价值已达到33500美元;2010年,在帕劳,一条礁鲨每年为旅游业创造的价值估计为179000美元,一生创造的价值则为190万美元。“这个发展前景非常可观”,国内一海洋学者称,用鲨鱼观光业取代粗暴捕杀,降低渔业捕捞强度,或许是解决鲨鱼危机的一条未来可持续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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