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2-01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积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工作简历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附件二,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2-016)。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附件一:唐积玉先生工作简历
姓名:唐积玉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65年6月
政治面貌:党员
学历:本科
工作经历:
1987.7—2003.12 山东省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
历任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开发科科长、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2003.12—2006.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化管理部部长
2004.12—2012.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06.5至今 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社会兼职:烟台市食品工业协会会员,烟台职业学院客座教授。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二)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若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现修订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
4、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则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除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开通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七)调整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若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2-01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和会议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25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2日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截至2012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出席会议,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参会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一) 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位置填“√”。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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