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5日,在
福建龙海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依法调解下,浮宫镇水产养殖户黄先生等8名虾农终于获得了饲料经销商1.98万元经济赔偿。
上月20日,黄先生等8名虾农一起向卓某经营的饲料店购买120包虾饲料,总价款1.32万元。次日,虾农们拆开饲料包,发现虾饲料已结块发霉变质。虾农们找到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卓某百般推诿,交涉未果,黄先生只好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龙海市工商局接诉后,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经核实,卓某销售给虾农的虾饲料虽然生产日期为6月10日,但的确存在结块发霉情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7月5日,工商人员组织经营者与虾农进行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卓某一次性赔偿8名虾农各项经济损失共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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