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位于西四环的四季兴海水产市场因为升级改造,整体搬迁到王四营盛华宏林市场。部分商户认为合同尚未到期,且市场并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属于违约。该市场部经理称,一个多月前即与商户们协商此事,并不存在违约情况。
四季兴海水产市场外围已经全部用铁板围住,只在北门留有一个出入口。铁门上贴有一张7月4日发布的通知,“市场因整体升级改造,于2012年7月5日正式闭市。请各商户于7月5日至20日抓紧搬离市场”。
四季兴海水产市场吴经理说,整个市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市场关闭之后将重新招标转型。
昨天上午,四季兴海水产市场80%的商户已经撤摊。只有一些经营肉类、蔬菜、调料品的商户还在营业。销售调料品的商户梁女士表示,6月14日缴纳了6、7、8月的租金。“现在又突然要我们搬走,2000多斤的调料还没有地方放”。
吴经理承认确有其事,目前他们正在办理给商户退钱的手续,“只要在20日前搬离,我们就按手续退钱给商户。”
据了解,此次市场关闭搬迁,影响最大的是海鲜产品批发商户。在1楼经营活鲜的彭先生说,他是在2010年底从别人手中转租的摊位,合同显示租赁时间是2010年10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其中有半年的免租期,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租金大部分为银行贷款。由于利率的提高,彭先生在2011年12月终止了银行贷款。“但是今年前半年的租金我还是交了。3年的合同,我这才干了1年半,这就要我们搬”,彭先生认为,合同尚未到期,并且只在一周之前告知市场关闭,这属于违约。记者在彭先生的合同上看到,如果因市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提前30天向乙方告知,并且赔偿年租金的5%。彭先生说,他是在6月底接到搬迁的口头通知的。而吴经理否认了该说法,“一个多月前市场就和商户协商搬迁事宜了”,故不存在违约。
吴经理说,彭先生在终止贷款之后,市场就与其签订合同终止的协议,“3年的合同已经终止了,并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吴经理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合同终止协议书”。彭先生则否认他与市场方签订过这样一份协议。
>>律师说法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解瑞松律师认为,如果市场无法提供所说的合同终止协议,那么从目前彭先生所提供的租赁合同来看,市场的确存在违约的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彭先生亦表示,他已联系律师,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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