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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四项举措分别为:一是加强港口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各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核准休渔对象,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做好规划、统筹安排,划定休渔渔船停泊区,合理安排好在港渔船泊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火、防台、防盗等“三防’,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二是严格休渔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休渔期间严禁拖网渔船改为刺、钓作业;严禁以任何借口从事拖贝和潜捕作业;刺网渔船只允许携带单层刺网作业,严禁以任何借口携带双重或三重刺网;严禁用任何方式从事灯光捕鱼作业;休渔渔船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和加冰、油等渔需物资;渔业辅助船只不得为违规渔船提供保障和服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海上监管。休渔期间,各市县将积极组织调配渔政、港监、船检力量,协调边防、海警、工商、纪检等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休渔期间港口监管和海上检查工作。 四是开展渔民培训,搞好服务保障。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充分利用休渔契机,组织开展渔民法律法规、渔业生产技能以及船舶航行安全等培训工作,提高渔民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和提高渔民捕捞技艺的竞赛活动,丰富渔民物质和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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