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从山东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烟台昨日正式出台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从即日起,举报水产品养殖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经过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后,将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励。
通过三种方式举报,六种行为可奖励
据介绍,《烟台市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举报、奖励措施,主要限定于水产品养殖环节,泛指水产育苗、保苗、养殖等生产过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不包括市场流通中存在的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前,主动与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也按照相关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记者了解到,举报获得奖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违法案件发生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举报的案件有处理结果;以及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水产品养殖环节中出现哪些违法违规行为时,市民进行举报后,可以进行申请奖励呢?举报方式有哪些呢?
据介绍,对水产品生产单位举报内容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举报人可申请奖励: 未经批准繁育非本地水产品种;引进转基因水产苗种和新品种,未获得生产许可证;跨省引进水产种苗未办理检疫手续的;水产养殖中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以及直接使用原料药品的;生产销售的水产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等。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举报:拨打举报电话6920010、6920020;发送电子邮件至yt-szjk@163.com;或者发送传真6920004,向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科室和单位进行举报。
最高可获得2000元奖励
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将依据举报等级分为三个档次,一级2000元、二级1500元、三级1000元奖励。
举报并获得奖励的对象,一般限于实名举报,由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同时也接受匿名举报,举报人可选择使用6位密码,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则按一案进行奖励。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则不得重复发放。而负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则不得作为举报奖励对象。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