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促进海洋积极发展”。但如何在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战略思考。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周名江认为,“只有把海洋的保护做好了,才能把发展做好”。周名江说,谈到蓝色经济的发展,要发展绿色的海洋经济,先做足保护的文章。
“譬如说我每年都会讲到的‘红线’,目前在建设用地紧张的情况下,不少地方政府都想向海洋要土地,现在沿海不少地区在规划大规模的围海造地、大建港口、开发新区,大规模地粗放使用海岸线,”周名江不无担忧地说,国家应对我国海岸线保护划一条红线,保护起来。
来自国内媒体的一份调查显示,近海环境“沦陷”是中国近岸开发普遍过度的“苦果”。其中,仅重工业化布局而言,从大西南出海口北部湾一直往北,“大码头、大化工、大钢铁、大电能”到处点火。广东、江苏、上海等地莫不在向石化工业区的目标大步迈进。多重掠夺式发展,令渔民“失海”问题日益严重。
在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出于经济需求或产业部门的利益需求,人们对海洋资源重开发、轻保护、开采过度。有的地区还将海洋当作了废水和废物的处置场所,导致近海水质不断恶化、生态环境严重受损。另外,面对海洋中所蕴含的丰富资源,各沿海地区以及受利益驱动的不同群体纷纷加入海洋开发的行列,由于我国目前海洋综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再加之一些部门的急功近利,海洋开发利用水平低、不合理,造成了海洋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和严重浪费。
要想解决海洋资源开发中遇到的问题,需要我们从战略高度认识海洋国土资源价值,强化海洋国土意识,增强对“海洋国土”的忧患意识;同时,要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国土资源,把海洋资源与陆地资源、海洋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联系起来规划,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海洋管理部门应将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淘汰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开发活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压力。同时,要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和海洋保护区管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积极发展海洋资源和生态保护示范工程。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相建海建议,“合理生产、开发海洋生物资源,不仅满足人类越来越高的对优质安全的水产品需求”。更要大力发展蓝色海洋生物经济,以科学技术为引领,实现生物精制,创造高附加值的生物制品和药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则认为,一定要从国家的战略高度来考虑海洋开发战略问题,不要追求短期利益,不要追求蓝色的 GDP占我们GDP的多少,而是要提升海洋生物、海洋科技、深海资源的利用和开发的能力,从而提升海洋GDP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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