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
山东潍坊市根据省海洋渔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工作的通知》(鲁海渔函〔2012〕9号)的通知,严格按照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渔船、船主和养殖证基础信息、2011年度是否正常生产作业、有无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工作;按照“两公示” (补贴方案公示、补贴名单公示)和“三公开” (补贴政策公开、补贴程序公开、补贴对象公开)的原则进行数据公示,将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公示船名册张贴到渔港码头,做到数据公开透明;做好用油量测算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补贴范围、补助对象、测算标准和核算原则,根据其实际作业情况据实测算补助用油量,测算结果准确无误后并按时上报。
经过对该市9个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报上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汇总,该市共有3063艘机动渔船申报2011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用油量共计59934.82吨。其中,捕捞机动渔船2618艘,申报补助用油量56482.34吨;养殖机动渔船445艘,申报补助用油量3452.4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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