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淮安市渔业资源保护办法》规定,江苏淮安市农委发布通告,从2012年3月1日起对我市辖区水域实施禁渔,禁渔范围为市辖区内所有国有水域,包括大运河、里运河、古黄河、盐河、苏北灌溉总渠、入海水道、二河、淮沭新河、张福河等水域。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禁渔期间,未经许可,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
禁渔期间,市农委将在3月18日举办淮安市第二届放鱼节,在重要河道湖泊开展渔业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渔政执法机构同步开展执法行动,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期制度的有效落实。
今年是我市内河水域实施定期禁渔制度第二年,从去年实施效果看,三个月的春季禁渔,对内河鱼类繁衍生长、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维护水生态平衡和渔业生产秩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渔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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