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现在距离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只有十几个工作日,兽药GSP评审验收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要求各级农牧主管部门务必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安排好兽药GSP检查员工作。对已受理的兽药GSP验收申请材料,务必确保在2月29日前按标准要求完成评审验收。
通知称,兽药经营企业经兽药GSP验收合格后,必须及时履行审批手续,换发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
通知要求,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在兽药GSP评审验收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先审后审都按照一个标准,决不能出现前紧后松,标准要求不一致的现象,确保实施兽药GSP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严肃性。
通知同时指出,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履行《广东省实施兽药GSP工作责任书》,把兽药GSP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在2月29日前如期按照标准和相关规定完成辖区内兽药GSP评审验收工作。对工作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评审验收工作并引发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则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根据省农业厅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全省共有兽药经营企业(店)5124家,比11月份统计减少299家。12月份,全省新增682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全省累计共有2429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占本省兽药经营企业(店)总数量的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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