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春节前,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中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面貌和用途,这一行为倘不迅速制止,势必危及耕地保护。
高邮市安大公路横泾镇带程村路段,路东有一处用钢丝栅栏围成的“苏中大地生态农业产业园”。在当地推动下,上海华东电器集团用2年时间以每亩年租金500元的价格共流转了当地3000多亩耕地,涉及200余户村民,土地租期30年。流转后有260多亩耕地被投资者开挖成鱼塘,70多亩变成了经济林,而当初跟村民许下的建大棚、上蔬菜加工厂等承诺一个没兑现。根据苏中大地公司规划,特种水产养殖面积将达到600亩。
去年夏收后,金坛市直溪镇紧锣密鼓地推进实施生态高效青虾产业园区计划。今年1月中旬,记者在项目实施地之一的直溪镇汀湘村看到,新挖的鱼塘一个挨一个,刚堆起来的埂坝比路面高出半米多,原先的硬质水渠彻底被毁。直溪镇实施的青虾产业园核心区有3000亩,计划辐射1万亩。“好端端的良田被投资者糟蹋得不成样了,看了实在心痛啊!”四组组长王猛难抑心中的忧伤。
不给流转行吗?在汀湘村,五组村民汤云发说:“你不流转,村里不打水,水渠也毁了,不同意有什么用?”汤云发说,自家承包的4.26亩地全部流转开挖了鱼塘,租金还不够粮油钱,全家就靠他开三轮摩托维持生计。
记者了解到,投资农业项目一个好处就是通过“包装”能获取政府政策扶持和大笔补贴。比如,苏中大地公司已被当地政府申报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直溪镇的挖塘养虾项目也被列入金坛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并争取晋升常州市级农业园区。按照“先建后补”规定,这些项目经有关部门验收后均有望获得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扶持。
借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现代农业之名,而在宝贵的耕地上挖塘养鱼、栽种林木甚至建别墅建酒店,近年在一些地方渐成风气,甚至愈演愈烈。高邮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陈大明科长坦陈,利用耕地发展堤水养殖全市有上万亩。
利用流转土地挖塘发展养殖业,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早在1999年,省政府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的通知》中特别提到,“禁止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果园’、‘庄园’、‘观光农业’等项目开发。”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将开挖鱼塘和发展林果业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行为,如有违反,“责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恢复原耕种条件,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袁晓军说,基本农田“五不准”是高压线,地方这么做即使目的真是为了发展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也绝对不允许。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认为,纯粹将种植业改为养殖业,虽还是在农业经济范围内,但这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和纠正。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