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农业部要求,云南省今年开展新一轮长江禁渔执法工作。
长江流域云南段禁渔工作自2003年起正式实施,我省围绕“江面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目标,克服了执法岸线长、渔政装备简陋、执法经费短缺、执法手段单一等不利因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我省长江禁渔执法工作涉及4800多公里江段,除长江干流金沙江外,金沙江主要支流牛栏江、横江等5条江河和滇池等9大高原湖泊也纳入禁渔范围。据不完全统计,长江禁渔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召开禁渔动员会议420场,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宣传禁渔制度和禁渔工作2520次,发放宣传单50万余份,张贴农业部和当地政府禁渔通告近9万份,张贴一次性标语6万多条,制作永久性宣传碑100个。各州市、县(市、区)共组织执法检查行动280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接受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960起,查获违法捕捞和“三无”船只70艘,查获电、炸鱼案件560起,查获非法捕捞渔具3120台套,没收违法捕捞和销售渔获物8980公斤,行政处罚610多人次,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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