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根据广西区渔业指挥部《关于2012年度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文件的通知,我支队于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2012年度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工作。年审范围为:海洋捕捞船、艇、排、筏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小型渔业船舶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小型渔业船舶证书(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广西海洋渔业竹(木)排、筏专用证书》和捕捞辅助船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捕捞辅助船许可证》。具体年审条件为: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渔船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与许可内容一致;违规案件已经结束;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民群众可持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窗口办理年审。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