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根据《2011年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监督管理督查工作方案》,山东泰安市渔业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共抽取了4个县市区的4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所查涉水产品均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生产加工车间布局基本合理,工艺流程基本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原料索证基本符合要求。
同时,检查发现部分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布局、工艺流程、产品存放、进货索证、卫生管理档案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向生产企业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步,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将进行回访检查,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增强其守法自觉性,强化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对于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涉水产品相关知识,及时向社会公示生产企业和产品有关情况,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制度,杜绝使用不合格涉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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