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以来,沅江市每年召开春季禁渔工作动员大会,并成立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市春季禁渔工作。各乡镇、芦苇场、街道办事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层层尽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了让春季禁渔工作家喻户晓,渔政执法人员及乡镇干部深入到码头、港口、市场、冻库、餐馆、饭店等场所,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
与此同时,为确保禁渔秩序,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开展禁渔督查;渔政人员在各责任水域日夜值守,不断巡查;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加强社会各界监督,集中力量开展对渔业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使渔业违法行为逐年下降。
为修复洞庭湖生态,保护渔业资源,沅江市每年禁渔期间都会组织开展1至2次鱼类人工放流活动。近几年来共向南洞庭湖投放四大家鱼优质夏花苗种4500多万尾,优质春片苗种3万多公斤,中华鳖、草龟1万只,河蚌1万只。
沅江市还尽最大的努力改善困难渔民生产生活条件,近年来共发放春禁生活补贴709.6万元,243户渔民纳入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419户无房户渔民实现了上岸定居,854户渔民实行了危房改造,8752名渔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4位晚血病渔民得到免费救治,通过取消涉渔收费项目每年为渔民减负达160多万元。并想方设法拓宽渔民就业渠道,解决公益性岗位1100多个,举办各种技能培训班27期,引导渔民转产转业人数占渔民总数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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