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记者走访海口东门市场发现,不按规定裸称买卖螃蟹现象普遍存在;一蟹粥店老板抱怨——
买30余斤螃蟹 绳子占四五斤
临近岁末,人们开始采购年货。近日许多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发现海口东门市场螃蟹身上的捆绳又开始越变越粗。一斤的螃蟹,捆绳重达一二两,违反了省工商局规定的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的规定。这种变相的欺客宰客行为,亟待整顿。
东门市场
编织绳用水浸泡增加重量成行业“潜规则”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海口市东门市场走访发现,市场上几个摊位上出售的螃蟹用红色的编织绳捆绑。记者与一位女摊主经过讨价还价后,按每斤7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只膏蟹,称重为1斤2两共84元。女摊主信誓旦旦地向记者保证:“绝不会少秤,少你一两就赔你100元!”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东门市场门口的值班室,将螃蟹身上的编织绳解开,用电子公平秤一称发现:没捆绳子的两只螃蟹重量只有1斤1两,也就是说编织绳重达1两。以每斤膏蟹70元计算,记者买捆螃蟹的编织绳就花了7元钱。按省工商局规定的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计算,1斤的螃蟹,捆绑它的混杂物重量不得超过半两,这名摊主显然已经违反了该规定。
记者在走访东门市场时注意到,在出售螃蟹的摊位旁大多会放一个装有水的塑料桶,红色的编织绳就泡在桶里。业内人士称,这些编织绳放水浸泡后,吸水膨胀重量就会增加。这已成为螃蟹摊主们不成文的“潜规则”。
海口秀英一家蟹粥店的吴老板向记者大倒苦水,每天他都要到海口市东门市场买30余斤螃蟹,捆绳重约四五斤,一天要白花近300元冤枉钱。
工商部门
市民游客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违规行为
据了解,去年2月25日起,全省海鲜排档、酒楼、餐厅、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场所螃蟹买卖一律实行裸称交易。
海口府城一家海鲜店老板对记者说,时间久了,受利润的诱惑和利益的驱使,一些不良商家往往会想法让螃蟹“增重”,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昨日下午,记者将情况向辖区海口文明东工商所反映。海口文明东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执法人员会经常对市场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摊主违规将对其进行处罚。去年5月30日,海口市东门市场一销售螃蟹的摊主因捆绑螃蟹绳子重量超过蟹体重量的10%被罚款8000元。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游客与商家进行螃蟹交易时,若发现商家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对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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