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日前,鱼台县渔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接到当地居民的举报称,发现东鱼河有人在非法电鱼、捕鱼,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将正在进行电鱼的两艘大型电鱼船查获,并对涉案人员予以处罚。
据当时参与查获电鱼船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到达现场时,发现每艘电鱼船都装备了两台50千瓦的发动机和电动机,其杀伤力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和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两艘电鱼船已被没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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