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综合新闻 > 正文

广西一水产畜牧局局长涉嫌贪污受贿被判两年刑

发布时间:2012/1/5 17:12:05  来源:正义网  编辑:陆运霞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核心提示:2011年12月30日,由广西宁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诉讼的宁明县水产畜牧事业局原局长熊国先贪污、受贿案,经宁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熊国先犯贪污罪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11年12月30日,由广西宁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诉讼的宁明县水产畜牧事业局原局长熊国先贪污、受贿案,经宁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熊国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熊国先在担任宁明县水产畜牧事业局局长期间,于2003年上半年,因宁明县水产畜牧事业局筹建一栋宿舍楼,建筑包工头赵某(另案处理)得知后找到熊国先,套老乡关系,要求承揽畜牧场宿舍楼建设项目。2003年8月,经熊国先同意,赵某得以顺利承揽该建设项目。2004年7、8月间,结算部分工程款后,赵某得知宁明县水产畜牧事业局边境乡镇兽医站实验室五个建设项目即将发包,为感谢熊国先在承揽宁明县畜牧场宿舍楼建设项目时对自己的关照,同时也为了承揽其他建设工程项目,赵某拿了人民币20000元到熊国先的家,通过熊国先的妻子送给熊国先。之后,经熊国先决定同意,赵某得以顺利承揽了五个边境乡镇兽医站实验室的建设项目。在结算部分工程款后,赵某又送给熊国先好处费人民币40000元。至此,熊国先先后收受赵某送给的好处费共人民币60000元。 
  2004年12月,熊国先在任宁明县水产畜牧事业局局长期间,以给领导送礼为名,让财务人员从该局账户领出人民币20000元给其送领导。后因领导拒绝,熊国先将这20000元占为已有,并要求财务人员购买餐票将账目冲平。 
  宁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熊国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2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6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熊国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编辑:陆运霞 访问人次:2869 关键字:水产,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综合新闻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