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12月28日下午在昆明召开2012年长江及珠江禁渔工作动员会,全面总结今年“两江”禁渔工作,对明年“两江”禁渔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孙海清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题为《总结经验面向未来努力开创2012年全省长江珠江禁渔工作新局面》的讲话,长江及珠江流域各州市农业局及重点湖泊管理局分管领导和渔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1年各级渔业部门围绕“江面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动员部署,认真制定禁渔方案,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大力强化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卓有成效的组织开展了“两江”禁渔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禁渔动员会议50场,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宣传禁渔期制度500余次,发放宣传单96000余份,张贴农业部和当地政府禁渔通告10800份,张贴一次性标语8000多条,制作永久性宣传牌、碑60个。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共组织执法检查行动50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船626次,接受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50起,查获违法捕捞和“三无”船只13艘,查获电、毒、炸鱼案件30起,查获非法捕捞鱼具500余台套、诱捕灯具800多个,取缔地笼1000多个,没收违法捕捞和销售渔获物约550公斤,行政处罚40人次,罚款7000余元。各地共投入增殖放流经费328万元,放流各类鱼种鱼苗691万尾。今年的禁渔工作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禁渔在时间上延长。除认真执行长江、珠江禁渔规定时间外,还根据本地水生生物活动特点和繁衍规律,楚雄、昆明、曲靖、泸西、弥勒等州市和县区将所辖江段的禁渔时间延长了一个月;昆明市滇池实行常年禁渔封湖制度。二是禁渔在空间上扩大。除国家规定的禁渔区域外,还把“两江”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也纳入了禁渔范围。三是禁渔在效果上拓展。除严厉打击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和取缔非法渔具、渔法作业外,还认真查处渔业污染事故,既维护了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渔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还树立了全省渔政执法队伍在广大渔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积极开展涉渔工程渔政执法探索,对巩固禁渔成果、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沿江各级渔业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2012年要努力克服困难,继续抓好“两江”禁渔工作,为养护“两江”生物资源做出新的贡献。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两江”禁渔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依靠地方政府不断推进禁渔期制度实施。三是与《云南省渔业条例》的宣传贯彻密切结合,继续搞好禁渔宣传工作。四是加强管理,层层落实禁渔责任制。五是多种有效措施并举,强化执法检查。六是加大投入,继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七是认真开展渔业资源监测,做好禁渔效果评估。八是以涉渔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工作为突破口,建立渔业资源养护长效机制。九是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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