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绿海龟、蠵龟等5种海生龟,是我国境内特有的海洋生物,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可偏偏有人对它们起了歪念。近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李某、储某,被者将被舟山普陀区检察院批捕。
今年10月中旬,安徽人李某因赌博缺钱用,在朋友的建议下揽下了一单活计:屠宰海龟,每只可获100元酬劳。随后,他在普陀区兴建路上租下两间出租房,并叫来朋友储某一起帮忙。
11月1日晚上11点,两人正在屠宰海龟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当时,出租房里随处可见海龟残骸,几个龟壳散落在角落,地上仍留有未干的血迹。民警当场缴获整体海龟14只,其中只有2只存活,另外还缴获了龟肉7箱。
经查,10月30日至11月1日期间,李某的朋友分几次将共计29只海龟(其中2只活龟)运至李某处,由他与储某进行剖杀,将海龟肢解成四肢、头、肉等部分,并装入泡沫箱冷冻。
经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海龟分别为绿海龟或蠵龟,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目前,2只幸存海龟已被警方放归大海。
“我不知道这些海龟是保护动物,不然就不会冒这个险了。”李某称,大部分海龟在运过来的时候已经死了,他们屠宰的都是死海龟。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储某即便没有杀害海龟的行为,但其以营利为目的,对已死亡的海龟进行加工利用,制成海龟肉制品,已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据了解,由于海龟壳做成的饰品价格昂贵,且龟肉、龟卵被一些人认为是难得的野味,非法捕杀已成为当前海龟生存面临的最大威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为了保护野生海龟,目前我国已将境内特有的5种海生龟类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并严格禁止任何海龟制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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