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无居民海岛有了专门的管理部门。近日,国家海洋局对下设司局进行调整,新成立的海岛管理司今后将统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出让、使用金征收等工作。海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意味着海岛的经营权管理也收归海洋部门。继今年4月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发布,海洋局宣布我国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正式上马,彰显海岛规划和监管权。此次海岛管理司职责扩权,被视为海洋局自《海岛保护法》颁布统一管理权后又一新举措。
承担无人岛使用权出让等职责
在新的一年到来前,国家海洋局又开新司局。经中央编办批准,海洋局将设立海岛管理司,原海域和海岛管理司更名为海域管理司,同时设立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相应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也将增加,据媒体透露,海岛管理司新增行政编制8名,其中正副司长3名。
据公布的职责范围,海岛管理司负责拟订海岛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编制并实施海岛保护规划,承担海岛使用的论证评估和承担海岛综合调查及监视监测等工作。记者比较发现,“承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登记和使用金征收等工作”是新增职责。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表示,这意味着海岛经营权管理正式归海洋局所有。
她解释说,无居民海岛的审批权依然归“两级”———国务院和省一级政府。海洋局只是依法授权管理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
无人岛开发利用几经波折
一年前的3月,《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在这部法律中,不仅提出国家实行海岛保护规划制度,还明确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统一由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曾困扰无居民海岛开发的诸多问题终获解答。
事实上,早在2003年,国家海洋局就正式实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首次提出了“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无人岛,租用期最长为50年”,向民间开放6000多无居民岛的使用权。开发无居民岛顿成投资热门。
然而,令人眼红的小岛开发却颇具波折。两年后,浙江省政府宣布暂停审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项目。无居民岛开发被紧急叫停。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处副处长刘中国告诉记者,当时无居民海岛管理职权分散在土地、环保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中出现漏洞,少批、误批时有发生。
2008年,国家海洋局发布“海十条”,表示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人岛。而一年后经审议通过的《海岛保护法》则再吹春风,被叫停的“岛主梦”开始解冻。
今年4月12日,国家海洋局携8省海洋局主管齐亮相,解说首批无居民海岛名录。彼时,刘中国告诉记者,今后开发海岛从规划到监管、保护,都由海洋局主抓。
“这个我觉得很容易理解。”吕彩霞说,无居民海岛的面积小又分散,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这一家来实行管理,既高效又责任清晰。
海岛使用权转让等规定正在制定
随着无居民海岛经济利益的逐渐实现,海岛使用权市场备受关注。
在《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尚未出台前,不少岛主是办理土地使用证获得使用权。今年1月,国家海洋局下发通知,规定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程序和使用权证书的管理,缴清海岛使用金后或无居民海岛开发建筑工程完工的“岛主”可获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
在第一批无居民海岛名录出现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绝大部分都将是通过出让方式确立。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总工程师齐连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作价入股、转让等行为将出现。为促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应制定促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二级市场发展的有关政策,特别是适宜二级市场发育的无居民海岛价格评估技术标准。他同时透露,国家海岛管理部门正研究制定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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