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长江是我国鱼类的基因宝库,泸州长江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江段。今年初,农业部、四川省水利厅为了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的建设,为了让长江这条母亲河永远展现自然环境的优美和谐、欣欣向荣。农业部、省水利厅就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渔政执法行动。
泸州市已连续7年在全市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自2003年以来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共投入资金100多万元,人工增殖放流各类苗种300多万尾。今年11月28日,放流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动物胭脂鱼、省级重点保护品种岩原鲤、长江上游特有经济保护鱼类白甲等鱼类品种,价值达到50万,既加快了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修复,又促进了渔业经济的将抗发展。
检查鱼类经营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建设,12月8日,泸州市水务局会同长江航道泸州公安分局开展《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鱼作业》的专项行动。
检查鱼类经营商户的经营情况
据泸州市水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华介绍,泸州市水务局会同长江航道泸州公安分局开展的《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鱼作业》专项行动,是泸州市水务局渔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农业部和省上的统一部署,一方面,加快了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修复,又促进了渔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整治违规的捕鱼行为。
向从事鱼类经营商家讲解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
张华一行深入到渔民、从事鱼类贩卖的商户和经营鱼类的餐饮户,宣传保护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性,同时,向渔民、从事鱼类贩卖的商户和经营鱼类的餐饮户说明这次《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鱼作业》专项行动对依法捕鱼和合法经营商户是依法保护的,其行动的目的在于打击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违法捕捞作业和违法贩卖经营。
向经营鱼类的餐饮户讲解相关政策
与从事经营鱼类的餐饮经营户签订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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