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陕西省勉县男子王博为筹集毒资,先后两次入室盗走房东田某家价值五万余元的大鲵,近日,被告人王博被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王博因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加之自己染上毒瘾,为了筹集毒资,其发现房东田某家养殖了很多大鲵,且大鲵经济价值很高,便动起了盗窃大鲵来筹集毒资的歪主意。
今年4月12日上午,王某趁田某家中无人先后两次从田家一楼西侧养殖大鲵的窗户进入,盗走大鲵66条,随后租车将所盗窃的大鲵运至勉县勉阳镇贾旗村向某家,出售给向某(另案处理)得款44000元,全部用于吸食毒品。
当晚田某发现家中养殖的大鲵被盗后随即报警,五日后警方将潜逃至洋县的王博抓获。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王博所盗的66条娃娃鱼,价值5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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