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湛江渔政组织了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雷州、徐闻两地渔政大队及当地司法部门等7单位集中雷州乌石港“摆摊”开展示范式宣讲,规范渔业船舶管理,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强化休闲渔业船舶安全管理。
据了解,今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并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了渔港布局规划编制和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将渔港列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的要求,完善了渔港的权属和经营管理制度。目前,雷州在册渔船2500艘左右,涉海渔民达10万人。“渔业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条例》出台最显著的特点是在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平安渔业。”湛江渔政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条例》进一步细化了渔业船舶管理的相关制度,对加强捕捞渔业船舶船网工具指标控制管理、清理取缔沙滩船厂和三无船舶、加强渔业船舶报废和登记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条例》首次提到了“休闲渔业”的安全管理,并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渔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文来源于湛江新闻网:http://www.gdzjdaily.com.cn/zjnews/area/leizhou/2011-11/29/content_14297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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