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该局会同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慈溪渔政站,以及配合农业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水产养殖场、渔业专业合作社、渔场等136家次初级水产品生产单位,随机抽样初级水产品207个批次样品,其中鱼类产品62个批次样品、贝类产品20个批次样品、虾类产品102个批次样品、甲壳类(青蟹、河蟹)产品15个批次样品、龟鳖类(甲鱼)产品7个批次样品、水产苗种1个批次样品。由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方法与残留限量》的规定,进行了氯霉素、已烯雌酚、孔雀石绿、无色孔雀石绿、五氯酚钠、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妥因代谢物(AHD)、环丙沙星、喹乙醇、焦亚硫酸钠、挥发性盐基氮、多氯联苯、大肠菌群、无机砷、甲基汞、铅、副溶血性弧菌、甲醛和镉等药物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检测。
今年,该局按照宁波市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宁波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甬海〔2011〕3号)和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度食品安全检测任务的通知》(慈食安办〔2011〕1号)文件的要求,计划全年完成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160个批次样品,其中宁波市级初级水产品例行检查抽样计划70个批次,执法监督抽样计划10个批次;慈溪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计划80个批次;实际全年完成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207个批次样品,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29.38%。
近年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的重点实事工程,初级水产品抽检数量和抽检品种逐年增加。抓好初级水产品源头管理、开展水产品药残抽样检测工作,为各级政府全面掌握、及时分析评估全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高初级水产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效能、促进慈溪市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建设和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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