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日前,按照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局的相关部署,针对锦州市水产养殖企业监督抽检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用药问题,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法规处、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与部分县(市)执法机构,统一开展了联合查处不合格企业的专项行动,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依法给予了处罚,严禁所产产品流通上市销售,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此次联合监督检查查处率、处罚率达到100%,做到了无一疏漏,并建立了档案,将定期对其进行复检抽查。
通过此次联合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用药行为,净化了水产品流通市场,进一步确保了锦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